“如果不把钱汇入指定账号,就将炸弹引爆!”一个月内,保龄球馆、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先后收到一署名“爆破高手”的勒索信。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越秀检察院获悉,这名“爆破高手”被抓获后,因钱财没有得手,被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轻判有期徒刑8个月。
据悉,梁某是广东省信宜市人,原本住在信宜市思贺镇大满中垌村。
2004年1月6日,梁某突发奇想,想到了写几封恐吓信,借以获得一些“利益”。于是,他在白云区某酒店写了三封恐吓信,还在信尾署名“爆破高手”。
当天,他把信件分别送往东山区某保龄球馆、天河区某饺子馆和某美食城分店。他在信中要求,在收到信后,限期内将5000元或3000元人民币汇入他指定的银行账号,否则“将引爆炸弹”。但信件寄出一星期后,梁某发现没有“意想”中的效果,账户里的钱一点没有变多。
梁某不甘心,又在同月13日晚上,以同样手法写了一封信。这次,他的目标变成了广州东风西路某俱乐部,并且“胃口”大增,索要1万元。因为惧怕这位“爆破高手”真的会引爆炸弹造成伤亡,2月18日,该俱乐部把500元汇入指定账号。就在同一天,梁某把钱提取,花个精光。
3月7日,梁某在白云区某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法庭上面对指控,梁某对犯罪供认不讳。越秀法院审理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引爆炸弹相威胁,强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其涉案数额大部分由于意志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李朝涛 何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