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中国公安特警局”局长,以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特警局”、“全球中华民族资产解冻总部”等文件,伙同他人以招收公安干警学员为名,骗取13位被害人38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吉德有期徒刑10年。
2006年10月,富平无业人员刘吉德谎称自己是“中国公安特警局”局长,并任命宝鸡人郑西京为“中国公安特警局”经侦处处长。后二人在西安市文艺路金地园小区某楼租用了办公地点,刘吉德持私刻印章20余枚、相关虚假文件,招收公安干警学员,由郑西京负责接待来人,共骗取13人“学员指标费”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刘吉德有期徒刑10年;以诈骗罪判处郑西京有期徒刑5年。郑西京不服提起了上诉。西安市中院认为,刘吉德与郑西京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郑西京系从犯。考虑到郑西京在二审期间能够主动认罪,并自愿交纳5万元罚金,依法可酌情考虑。遂做出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刘吉德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郑西京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回的赃款16万元由警方发还给被害人。(晓欣 宁军 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