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凌晨,一名女子骑在10楼窗台上,随时有可能一跃而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精心准备,一名消防队员从11楼窗台凌空摆荡,把轻生女子蹬进了屋。
危险:轻生女骑在10楼窗台
9月8日凌晨1时30分,郑州市中原公安分局中原西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赵姓男子报警:其前妻王某在几分钟前打电话叫他回家,称她正骑在10楼窗台,死前想看他一眼。
赵某在电话中说:“她是想死在我的面前,让我愧疚一辈子!你们快去救救她吧!”
5分钟内,中原西路派出所副所长刘艳带领6名民警赶到建设西路出事的家属院门口,在那里见到了赵某。此时,消防官兵也赶到了现场。营救人员站到暗处观察,王某面朝外骑在一座14层住宅楼10楼的窗台上。
营救人员当即作出决定,关掉消防车、警车车灯警报,兵分两路,一路在路口疏散人群,防止人们聚集围观刺激王某;一路于暗处观察,制订并实施营救方案。
现场:营救者模拟分析方案
为不惊动王某,营救人员悄悄进入楼内,来到与王某家户型相同的11楼邻居家,模拟分析营救方案。
民警示意赵某对王某谎称返回途中因紧张与人撞车,让他拖住王某。随后,赵某提供了王某房间的钥匙,提议营救人员开门救人。民警现场实验发现,从开门到赶往王某所处的窗台最快也要3秒钟的时间,其间,王某有两秒钟的时间作出人们不想见到的反应——跳下去。民警提出,在王某所处位置铺设气垫后,再开门入室救人。但消防队员表示,气垫光充气就得3分钟,而且充气时声音很大,肯定会惊动王某。消防队员从11楼窗台凌空摆荡接近王某的提议,也因动静太大被否决。
2时15分,王某给赵某发来短信:“我知道你报警了,楼上有人,我的生命没事,不想连累其他生命。”
营救人员大吃一惊,是不是王某准备的有炸药之类的危险品?
5分钟后,中原西路派出所所长丁若辉赶到,他询问赵某得知,王某对爆炸知识一无所知,接触爆炸危险品的机会也不大,大伙舒了一口气。
丁若辉询问身边的消防特勤负责人,能不能把凌空摆荡的落点定到王某的身上?
消防特勤负责人表示,如果在王某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可以施行,否则,风险很大。
“只要能保证落点在她身上就成!”丁若辉果断地说,“这里我的职务最高,出了问题我负责。”
“她可能身藏利刃,危害营救人员的安全。”丁若辉小声询问,“谁愿进屋控制她?”
“我是女的,进去方便!”派出所副所长刘艳说。
3时15分,丁若辉作出部署:消防队员扎好安全带,站在窗台上随时准备凌空摆荡;刘艳等人手持钥匙来到王某家门口,一直与他保持通话;赵某与他一起站在能看到王某的窗口,准备拨打王某家的座机,吸引王某注意。
营救:消防官兵演绎“蜘蛛侠”
3时40分,一切准备妥当,丁若辉示意赵某拨打电话,就在王某扭脸朝屋里看的当儿,丁若辉果断命令:“行动!”
消防特勤队员双脚脚尖一蹬窗台,一个凌空飘荡下落,王某被蹬入窗内,整个动作不过3秒钟。
与此同时,刘艳等人开锁进入屋内,把王某摁倒。王某双手紧握,一直在哭。民警怕王某手握刀片趁机自残,把她的手掰开确认里面没有东西后,将其扶起。经过警方及亲属劝说,王某的情绪已经稳定。(记者 王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