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刘桂宾、马红玲伙同他人以一套伪造的“全国山河一片红”邮票,骗取现金16万余元,并挥霍一空。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桂宾、马红玲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06年4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刘桂宾、马红玲纠集李海波、姜振楠(李、姜二人在逃)在洛阳涧西区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对路过此地的李建新兜售伪造的“全国山河一片红”邮票,马红玲和姜振楠佯装急于购买邮票的人,李海波伪装成邮局工作人员,谎称该邮票经其鉴定是真邮票,四人相互配合,骗取李建新信任后,李建新从家中取出存单于当日上午到洛阳交通银行取出人民币169000元,交给刘桂宾,购得上述伪造的“全国山河一片红”邮票(四联)一套。被告人刘桂宾、马红玲等人将赃款分赃挥霍。
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刘桂宾、马红玲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刘桂宾、马红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兜售伪造邮票的手段,诈骗公民钱财,数额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作者:郭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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