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世界预防自杀日”,今年的主题是“终生预防自杀”。记者从在沪举行的第五届“预防自杀研讨会”上获悉,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启动心理危机干预研究。研讨会上,自杀干预专家指出,自杀是会模仿的,为减少自杀的传染现象,大众传媒在报道自杀事件时应持谨慎态度,并建议对此进行立法规范。
别人自杀关我什么事?“自杀学之父”———美国的爱德温·史纳曼曾经估计,每一人自杀死亡,至少会影响6个自杀者的亲友。“因为自杀是会模仿的。”复旦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孙时进教授指出,当年《少年维特之烦恼》一书问世后,导致不少青少年模仿自杀,美国社会学家菲利浦斯称这种现象为“维特效应”。
其实,自杀是一种“心理传染病”。孙时进分析,各种新闻媒体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各种书籍、电视节目中对自杀的不当态度,会在不同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还缺乏足够识别能力和抵抗能力的青少年,可能诱发某些青少年的自杀行为。个别人会错误地认为,自杀或许是一个解决问题、获得解脱、令冤枉委屈自己的人感到自责和后悔的途径。因此,在遇到冲突挫折时,个体或许觉得自己处在极度的绝望之中,只有自我毁灭才是唯一的解脱方式。
对1973年-1979年美国电视报道自杀事件的研究报告指出,电视报道自杀事件确能导致青少年自杀率上升,越多媒体报道,内容越详尽,则引致自杀率上升幅度也越大。青少年女性自杀率上升约13%,男性上升5%。
学者认为,最容易引发模仿性自杀的新闻报道有以下特征:详细报道自杀方法;对自杀而引致的身体伤残很少提及;忽略了自杀者生前长期有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将引发自杀的原因简单化;自杀者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使人误认为自杀会带来好处等。
孙时进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在预防自杀的建议中已经提到,媒体要淡化自杀报道,并就媒体的报道制订了一些指导原则:不附加图片,不将自杀方式描绘成无法解释或者浪漫或者神秘的行为;不对自杀方式进行详尽描述;切忌为自杀者歌功颂德或大肆渲染。
为降低自杀的传染现象,学者强调,大众传媒在报道自杀事件时应持谨慎态度,应尽量指出自杀者实际有很多其他可以选择的途径,自杀不是唯一出路,以便尽量减少那些有自杀意念的人认为自杀是一种正确处理困难的方法、是一种可以理解的选择。
[如何预防自杀]
-建立自杀事件上报制度监测和预防是预防自杀的重要任务,然而几年来自杀干预的网络编织速度很慢。“自杀干预能够给生命系上一条红纽带。复旦大学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孙时进指出,自杀事件应该有一个上报制度,同时予以法律法规规范,发生自杀事件后应该上报个人信息、自杀的时间地点、原因、方式等。
-自杀干预医生走进社区同时,专家建议,在大中小学校应该完善学生心理档案。综合医院作为救治和接触自杀未遂者最直接的机构,对自杀未遂者进行及时的心理辅导和咨询能够防止多次重复自杀。
据悉,目前,自杀干预医生走进社区已被列入议程。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周荣山表示,在医院等待患者,只能挽救一小部分的生命。只有主动发现并走近轻生者,才能挽救更多的生命。 (陈里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