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森豪公寓骗贷7.5亿案”在历时一年多的审理后,部分涉案人员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前天,市二中院一审认定涉案的3名银行职员及两名律师全部构成犯罪。这是执业律师首次在骗贷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商
老板邹庆被进一步调查
位于朝阳门的森豪公寓曾被称为“京城最大烂尾楼”。森豪公寓开发商,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邹庆曾指使该公司员工虚构了257个购房人,从银行骗贷7.5亿元。
前天,邹庆等开发商人员没有被一同宣判。原因是检察机关发现邹庆等人又涉及与此案相关的更大刑事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继续侦查,检察院将于不久后再次对邹庆等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涉案的3名银行职员分别是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业务处原副处长徐维联,该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长尚进,该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员张笑非。
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间,3人在负责审批森豪公寓和华庆公寓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过程中,为了追求业绩,先后批准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
法院认为,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遂判处徐维联有期徒刑5年;尚进、张笑非归案后能如实供认主要犯罪事实,依法酌予从轻处罚,因此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中行一副处长被判5年
骗贷案中律师首次被追究刑事责任
涉案的两名律师分别为37岁的孔卫东和39岁的女律师战军,案发时他们分别在北京市嘉惠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工作。这是执业律师首次在骗贷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执业律师,孔卫东和战军曾受银行委托,负责森豪公寓贷款申请人相关资料的“初审”,两人只对资料进行了书面审阅,根本没有进行实质审查。据此,他们便向银行出具了内容重大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而中行北京分行正是依据他们出具的161份内容重大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先后向161名虚假贷款申请人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共计5.3亿余元,案发时造成银行贷款本金损失共计4.8亿余元。其中,孔卫东出具了155份失实意见书,战军出具了6份。案发后,孔卫东退缴160余万元及9850元港币的律师费。
法院认为,孔卫东、战军作为执业律师,在为森豪公寓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孔卫东案发后积极退缴钱款,因此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分别判处孔卫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战军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
律协说法
是否吊销律师执照待定
按照《律师法》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昨天,记者就孔卫东和战军是否会被吊销律师执照一事,采访了北京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张卫华。张主任说,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一个过失犯罪,不属于《律师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孔卫东两人的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需要进行具体评估。“市律协纪律委员会将在判决生效后展开调查,并决定给予何种处罚。” (作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