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22日10时前后,重庆市云阳县千丘乡千丘村的高音喇叭传出“村里的干部群众开会”的声音。一年后,千丘乡党委书记将千丘村村支书告上法庭,称后者当时在会议上贬低自己的人格,恶意诽谤其个人名誉。
10多天后,法院对这起高音喇叭喊出来的官司作出判决,认定诽谤罪成立。
“高音喇叭事件”发生后,当事村支书的7个兄弟以往的诸多寻衅滋事行为被查处,最终,7人中有3人进了监狱、两人外逃,另有1人此前便已入狱;现已履新的当事乡党委书记,则声称身心受到严重打击。
千丘村的山谷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但很多人的生活,再也难以恢复如初。
纠纷
这起戏剧化的官司,源于村干部会议前的一起纠纷。
去年3月20日,千丘村村支书陈易听母亲说,在村里修公路的老板贾永成要“找人收拾”陈易和他的哥哥。37岁的陈易随后来到工地,找贾理论。
途中,他向上级领导、乡党委书记王均电话汇报了这一情况,王让两名乡干部去现场处理。
“找说法”曾一度事态平息,在许多当事人都上车准备返回时,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随后,争执升级,陈易侄子的脸被菜刀砍伤,对方也受了伤。
事件是如何升级的,双方各执一词,此事件未得到进一步的处理。
两天后,村里举行一个会议。因为流血事件而备感郁闷的陈易本不准备参加这个会议,但在会议开始前不久,他却去了现场,并做出惊人之举:在会上对村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部署完毕,话锋一转,开始说起自家刚涉及的那起纠纷。
没有人阻止他,他的声音被安放在村里3个不同地方的4个高音喇叭播放出去。
诉讼
“高音喇叭事件”打破了村里的平静。
10天后的4月3日,千丘乡党委向县委提交了一份《关于严厉打击地方宗族邪恶势力确保一方稳定的报告》,文件请求对陈孝武(陈易之兄)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对陈氏宗族地方邪恶势力予以严厉打击。
4月22日,云阳县公安局张贴公告,称该局于4月20日一举抓获了千丘乡的地方恶势力主要成员陈孝居、陈易、陈川,通过前期的调查取证,证实该陈氏兄弟多年来在千丘乡垄断肥料盐巴市场,欺行霸市,欺压百姓,随意殴打他人,该局于4月22日对陈孝居、陈易、陈川刑事拘留,为了进一步查证落实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同时督促该团伙的漏网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2月11日,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30日,云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孝居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陈易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陈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判按照公诉程序以诽谤罪追究陈易的刑事责任违反法定程序,依法予以纠正,遂撤销了陈易犯诽谤罪的判处,维持了上述判决中的其他判决。
今年6月14日,已出任桑坪镇党委书记的千丘乡原党委书记王均以陈易犯诽谤罪,提起诉讼。26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易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原判刑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就这样,高音喇叭让陈易喊来了诽谤罪,而他的兄弟则因为此前的寻衅滋事行为入狱。
诽谤
在这起诽谤案中,乡党委书记王均诉称,陈易组织召开会议,对与会人员30多人进行大声宣讲,同时用高音喇叭向会场外传送,使附近四村7000余群众都能听到。“被告人根据无根无据的宣传,光天化日下侮辱诽谤,凭空捏造事实并广为传播,公然贬低了我的人格。他的恶意诽谤极大地损害了我的个人名誉,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严重降低了我的工作威信,破坏了正常工作秩序。我的身心受到沉重打击,一连几周不能够正常工作,群众对我持怀疑态度,组织对我不满意,当时我的压力非常沉重,工作举步维艰,精神恍惚、委靡。被告人的行为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恶劣影响。”
云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称,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易在会场上捏造虚假事实,公然扬言煽动:“贾永成与王均是老乡,两人关系好,春节期间王均还在贾永成家里打了几天牌,里面有些‘门、门、门(意思是打业务牌,变相受贿)’;3月20日,贾永成妻子砍伤我侄儿陈雨的事,王均如果不处理好,我肯定要找他扯皮,要停贾永成的工……我又懂法、政策,我闹起来……很快就可以让王均滚出千丘。”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易的行为构成诽谤罪。
声音
陈易68岁的父亲陈昌杏认为,几个儿子所谓的寻衅滋事,完全是一些构不上犯罪的芝麻小事,其中满是冤屈。孩子入狱,是王均陷害的结果。
他说,陈易被追加诽谤罪的情况,家里毫不知情。“我们从朋友处听说诽谤罪判决了,到处求人,却连判决书都拿不到。直到探监时,才从陈易手中拿到判决书。”此时,已超过了上诉时限。
陈易在会场上到底说过哪些诽谤上级领导的话?陈易的辩护律师高精忠说,警方调查笔录显示,法院判决所依据的13个证人的证言中,除李志荣(千丘乡原党政办主任)外的12人,并没有听陈易说过王均打“业务牌”和“闹起来很快就可以让王均滚出千丘”的话。
记者先后采访了这12人中的多名证人,他们都表示,陈易的确没有说过“王均打业务牌”和“闹起来很快就可以让王均滚出千丘”的话。当记者出示判决书时,他们都显得一头雾水。
高精忠注意到,唯一提到“王均打业务牌”和“又懂法、政策,闹起来很快就可以让王均滚出千丘”等话的李志荣,是乡里的驻村干部。在她21日的询问笔录中,并没有上述两句话,而在29日的笔录中,才有转述陈易上述两句话的内容。
高精忠还发现,警方的调查笔录中有一些难以理解的细节:同一名警察,在同一时间段,却对不同的证人进行询问。这显失常理。
法院判决显示,被告人陈易对王均指控的事实没有作辩解。
记者在云阳县人民法院采访时,案件审判员不在,庭长表示,因未参与审判,对具体情形不知情。
陈易在狱中手书的一份“陈述”说:如真有攻击王均的想法,也不会在这种说了无任何作用的场合表达,何况这也是不道德的表现。
陈易还在该材料中透露,自己是“违心承认了许多不存在的事情”。
王均表示,对方关于自己“报复”的指责是“完全不存在的”,“他们的犯罪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由法院依法判处”。而陈易此前与自己也并无过节。“陈易作为村干部,是不称职的。” (记者 田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