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他人偷拍女友洗澡证据不足,结果反被他人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院。8月31日,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名誉权纠纷案。
刚刚大学毕业的时某和其女友租住在苏州石路附近的一间民房内,该房屋的设施比较简单,窗户只是简单地用报纸遮了下,而且还留了一个缺口。时某和女友压根儿没有想到,这个缺口竟然引来了偷拍者。
7月23日晚上9点多,时某的女友在洗澡时惊讶地发现窗外有个手机摄像头,便大叫了一声。刚脱下衣服准备洗澡的时某赶紧穿上衣服追了出去,然而偷拍者已没了踪影。时某料想偷拍者还没跑远,于是在房屋周围四处寻找,顺便还从地上捡了块砖头以备不时之需。周某恰巧路过此地,时某便怀疑周某就是偷拍者,举起砖头强行要求周某拿出手机让他查看。“我为何要给你看我的手机?”一头雾水的周某拒绝了时某的要求。周某此举愈加引起时某的怀疑,顺手便去抢夺周某的手机,周某紧握手机不肯松手,两人在争抢过程中将手机的屏幕给捏坏了。听闻两人争执,前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时某坚称周某用手机偷拍了女友洗澡。
随后,双方被带往派出所进行处理。经民警查看,周某的手机上并无时某女友洗澡的照片。无缘无故被人说成是偷拍者,周某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此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时某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时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被告时某向原告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手机的维修费用300元。(金冰 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