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网|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飞行员辞职被索赔千万 武汉法院判其赔偿220万
2007年09月03日 12:43 来源:楚天都市报

  飞行员李明(化名)书面提出辞职一月期满后,便离开了所在航空公司。航空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093万余元。昨悉,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明得赔偿航空公司220万余元,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要上诉。

  李明今年29岁。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9月,李明经该航空公司招录后被派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费用达4万余元。1997年11月至1999年6月,他飞行训练200余小时,费用为101万余元。随后3年,他被委派参加新雇员培训,费用为37万余元。2003年至2006年,他又接受了模拟机复训等培训,相关费用达16万余元。在此期间,李明与航空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06年7月6日,李明向航空公司书面申请辞职。航空公司挽留未果。8月12日,他离开了原单位。

  随后,李明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航空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李明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等费用。11月12日,仲裁委裁决:双方劳动合同于8月7日解除,李明得向航空公司赔偿220万余元。

  航空公司及李明均不服仲裁结果,向江汉区法院提出起诉。航空公司对李明索赔1093万余元,含招录费、培训费、缺岗损失等。

  江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明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系员工行驶权利的方式。昨悉,法院一审判决李明与航空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6年8月7日解除;李明需向公司支付赔款220万余元;在李明付款后,航空公司应及时为他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人事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据记者昨日了解,原被告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双双上诉至武汉中院。 (记者 余皓 邵姮 王剑伟)

 
编辑:王小超】
相关报道
·云南首名辞职飞行员被公司索赔1250万提请仲裁
·13名飞行员跳槽被判赔偿东航武汉公司929万元
·东航飞行员辞职被索赔逾亿 民航飞行员"转会"难
·飞行员转会屡引发纠纷 巨额索赔折射劳动法盲区
·国内首招100名自费飞行员 服役15年后自由跳槽
·南航65万招自费飞行员 学时两年淘汰率平均为12%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