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半夜入室盗窃,盗得一包方便面后不死心,重返该房将女房客强奸后抢得69元,并将女房客故意杀害(未遂)。8月3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此案,依法以强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被告人李海平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00元。
辽宁男子李海平今年24岁。初中毕业的他来海口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日凌晨3时许,李海平用一把螺丝刀撬开海口市一家招待所的一房间门锁,进入该房实施盗窃,但仅偷到一包方便面。不甘心的李海平并没有就此离去,而是在招待所里潜伏了起来。当天早上7时许,李海平看见该房女房客李某回来,便尾随其后进入该房,将李某按倒并用电线绑住李某双手,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与李某发生关系。事后,李海平再次用电线、腰带绑住李某的手脚,从李某的口袋里搜走69元。离开时,因害怕事情暴露,李海平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遂用身体压李某,用双手紧掐被害人的脖子,直到李某不再动弹、没有呼吸后才逃离现场。
幸运的是,当天上午8时左右,李某慢慢苏醒过来。案发第二天,李海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李海平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作者: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