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法院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砍伤丈夫的杜嘉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23岁的四川资阳姑娘杜嘉琪几年前来成都市温江区打工,结识了贵州小伙子小余。两人渐渐产生了感情在成都结了婚,并在2006年生了一个儿子。
可是,丈夫小余却每天吃了晚饭后去网吧上网聊天夜不归宿,夫妻俩为此频繁吵架,甚至有时动拳脚。2006年6月,丈夫小余反思自己对妻子、儿子未尽到责任,于是痛下决心,向妻子表明心迹:坚决不再上网!并写下保证书,从2006年6月11日晚9点开始,不上机,如果做不到,剁手一只。谁知保证书刚签下不到一个月,小余夜里又出门上网聊天。
2006年7月7日,独自在家照顾儿子的小杜,直到黎明时分仍不见丈夫归家,不禁怒火中烧,拿起菜刀来到丈夫常常上网的网吧。小余光着上身坐在网吧内,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右手操作着鼠标,根本没有察觉有人来到身后。小杜气得浑身发抖,冲到丈夫身旁,举起菜刀,“咣”的一声就朝那只握着鼠标的右手腕处砍了下去……
小余觉得右手麻了一下,他瞄了一眼,右手齐手腕前的手掌不见了,鲜血倾泻而出,回头一看,身后是妻子杜嘉琪……
当看见丈夫的手流淌着鲜血,脸上的表情极其痛苦时,杜嘉琪连忙招手拦住一辆出租车,把丈夫送到网吧附近的成都市第五医院。但是,这家医院却无法为小余再植剁掉的手,于是夫妻二人又连忙赶到成都军区总医院。经过专家们24个小时的全力抢救,小余的手掌再植成功,医生表示他的右手不会严重残疾,但灵活性会打折扣。
7月8日上午,温江警方来到成都军区总医院。刚进医院,杜嘉琪正出来要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在被警察戴上手铐后,杜嘉琪要求再见丈夫一面。警察带她到病房,脸色蜡黄的丈夫躺在床上,病床旁边的摇篮里睡着一个婴儿,丈夫央求警察:“这件事情错在于我,是我违反了保证书的约定跑去上网,是我不对,你们千万不要找我老婆的麻烦。”
民警看出夫妻俩感情挺好,还有一个6个月大的儿子,但杜嘉琪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警方经过研究,考虑到伤者的特殊情况,决定对杜嘉琪采取取保候审。
2007年7月,该案件移送到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温江区检察院对这桩特殊的伤害案十分重视,负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办理过程中,认真核对每一项证据。丈夫小余在接受询问时,反复强调,他不愿意追究妻子的责任,并反复地称“都怪我写了那么荒唐的保证书,才造成这样的结果”。此外,小余还说出院后,妻子每天都要帮他做好几遍手部按摩,家里的重活、脏活妻子都不让他沾手,现在他的手虽仍不能提重物,但恢复得还不错。
今年8月,温江区检察院经过研究,认为杜嘉琪的行为致人重伤,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至少要被判有期徒刑,但考虑到她有自首情节,案件的发生缘于家庭纠纷,以及他们夫妻感情的现状、孩子的健康成长,检察机关决定在对杜嘉琪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开庭审理后,合议庭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故作出前述判决。(谷萍 关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