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在南昌大桥附近一自由游泳场,21岁男子邓某用手摸女孩胡某胸部,被当场抓住。虽说袭胸男子已被抓了几天,可怎么定罪却成为难题,29日,记者获悉,警方在取得证据后,将给予男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男子游泳场里摸女孩胸部
据朝阳洲派出所民警介绍,24日下午,在南昌大桥附近一赣江自由游泳场里,17岁的女孩胡某和同学游得正畅时,一男子突然伸手摸了女孩胸部一下。“开始时,女孩不好意思声张,没想到男子摸了一下还不够,随后又冲了过来连摸两下,当着众同学的面,胡某再也不好意思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便大叫:‘你还要不要脸啊,耍流氓也不是这样耍的’。”民警说,女孩一跳出来大叫,袭胸男子邓某立即想逃,但被胡某同学和市民抓住。
被性骚扰的女孩胡某受此侮辱后,顶住周围市民替男子说情的压力,以及同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劝说报了警。“其间,受辱女孩很矛盾,因为对一个女孩来说,这终究不是一件光彩事。”民警说。
审讯中,男子邓某一度不承认有袭胸行为,经过民警取证、调查,在一些证人面前,男子终于承认有袭胸行为。为此,29日,派出所决定给予男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处理性骚扰案难在取证
为什么24日发生的案件,5天以后才有结果呢?记者在采访中不禁有这样的疑问。朝阳洲派出所赵警长告诉记者,袭胸属于性骚扰案件,处理此类案件难就难在取证。
赵警长说,对女性进行性骚扰者的处罚中,如果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骚扰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情节相对恶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中“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至10日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
派出所赵警长说,因为性骚扰,特别是肢体行为或语言行为方式的性骚扰,往往发生在骚扰者与被骚扰者两人之间,一般没有旁人在场或旁人很难察觉,因此,取证较为困难。
警方教被骚扰者如何取证
朝阳洲派出所赵警长告诉记者,一般来讲,被骚扰者首先要敢于反抗,如果受害者不对骚扰者的行为表示不满或反抗,就无法准确地判断该行为是否已构成性骚扰,并很容易给骚扰者以狡辩的理由。另外,受害者的明确反抗,不仅是抗击骚扰者不轨行为的一种手段,本身也是证明性骚扰成立的一个重要证据。
其次,赵警长建议受害者马上报警,积极寻找见证人,比如请求见证人等民警来了做一份笔录,或留下见证人的联系方法,方便警方事后调查取证等。“即使男子不承认,有旁证就可依法处理,当然,旁证最好是与女孩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另外,赵警长说,如果在公众场合,旁人亲眼目睹了骚扰行为,并且在受害者喊叫后,实施者由于害怕承担后果而逃跑,二者之间可以印证,就能够证明被骚扰行为的存在。
“如果男子狡辩说,泳池里人多,不小心碰到了女孩该怎么办?”记者询问,赵警长表示,不小心碰到,与抓摸是不一样的,可从实施者的肢体来判断,不小心碰撞,不可能有抓摸的动作。
“女性市民碰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明确、公开反抗,这是引起他人注意并共同见证性骚扰的最有效的办法。”赵警长说,就因为此案中,胡小姐当场反抗,所以警方最终才能处理袭胸者。(作者:赵兰学 罗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