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闫林则等人故意伤害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曾将古交市原安监局局长闫全维拉下马,以及其“古交首富”的特殊身份,闫林则案件吸引了众多百姓和媒体旁听。
闫林则第一次被媒体关注,是在今年5月底。当时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薄薄的两页起诉书显示,从2003年到2006年,闫全维收受的600多万元巨额钱财,全部来自一位煤矿老板,这就是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
56岁的闫林则是古交市梭峪乡人,他白手起家,经过多年摸爬滚打,成为拥有数亿资产的富豪,被古交人称为“古交首富”,除了煤矿、焦化厂外,还开有多家豪华酒楼。
在公诉机关指控中,案件的起因是由堵路引起。今年3月25日晚,被害人李某因女婿康某与闫林则之间有纠纷,遂带着儿子与女婿来到古交市梭峪乡李家沟,用面包车堵了通往闫林则开办的亿达顺煤矿的路,闫林则十分气愤。
3月27日下午,闫林则找到李为民,让其教训教训李某等人。当天,闫林则给了李为民3000元钱和一辆无牌照面包车。随后,李为民等人来到堵路地点,对着李某的面包车就是一顿乱砸,李某当场死亡,康某与李某儿子逃离。
8月28日上午9时50分,闫林则被两名法警用轮椅推进了法庭。“我有罪,但我不是故意的,我很后悔。”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闫林则这样说道。随后闫林则称,当时并没有想到会把人打死,只是想吓唬吓唬李某,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麻烦。
截至记者昨日下午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预计庭审时间为两天。(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