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联系到记者,27岁的陆春阳说她快要给逼疯了。
她很爱她的新婚丈夫葛瑞,因此,他遭遇横祸生命垂危,她非常痛苦。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毫不犹豫地答应公婆在此特殊情况下提出的那个要求——丈夫家是三代单传,为延续香火,安慰孤独老人暮年的丧子之痛,他们想让她在现代医学的帮助下,怀上丈夫的种,并生下这个注定将没有父亲的孩子。
“我觉得这对孩子很不负责。如果葛瑞能说话,也一定不会同意的。可老人这样苦苦哀求,我又该怎么办?”找到报社来,她还说是想让别人给她拿主意。
事实上在此之前有很多亲友给过她意见,都没能成为她自己的决定。
挚爱的丈夫被撞了
今年“五一”期间,相恋3年的葛瑞与陆春阳结成夫妻。丈夫的体贴入微如今都成痛苦回忆。
“我的父母感情不太好,我从小就对婚姻有心理阴影。所以在接受他时犹豫了好长时间。他比我大了8岁,刚恋爱时就急着结婚,我拖了3年,也是想考验一下他对我的感情。后来觉得他对我实在太好了,再拖下去,就很对不住他。结婚以后他更好,每天下班就回家,只要出去玩肯定带上我。有时我就会跟他说,老天对我太好了,让你来做我的丈夫,我怕我受不起呢!谁知这么快他就要丢下我了……”陆春阳痛苦地说。
半个月前,丈夫骑车去菜场买猪手,说要给她炖汤。结果在半路上被一辆汽车撞倒,当场深度昏迷。
送入医院至今,抢救10余天,病人一直呆在ICU病房里,从重度昏迷时的说胡话,到后来整个身体都不再动弹,病人只剩下自主呼吸的能力。
3天前,医生找到陆春阳与公婆很认真地谈了一次话,说病人目前生还已无希望,身体各项功能都在疾速衰竭,能撑到现在已经是奇迹,建议家人考虑一下,赶紧准备后事。
“那天谈话以后,我们一家人到现在几乎就都没吃没睡过。婆婆的头发一下白了很多,公公也一下子老了。我天天守在丈夫床边,哭着喊着想把他喊回来,可他什么都不知道了……他走了,我以后可怎么过?”
婆婆求她延续香火
前天一早,婆婆泪眼婆娑进了她的房间,说有重要的事情想跟她讲。“我一开始以为他们怕我不愿意给丈夫继续治疗,怕我现在就走了,我还跟她讲,妈你放心,我会一直陪着葛瑞的,我不会轻易放弃!这也是我的真心话!”
可是后来婆婆所说的重要事情,并不是这些。老人首先把她夸了一通,说她懂事,孝顺公婆,他们对她都非常满意,也一直拿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最后她就跟我说,实在不忍心见到葛家的香火就这么断了,希望我能同意替葛瑞生个孩子,给他们的晚年留一点安慰……”老人说到这里时,就给媳妇跪下了。“婆婆这才告诉我,说公公其实是个遗腹子,公公的父亲当年与他母亲刚刚结婚,在妻子怀孕6个多月时赴前线参战,就没能回来。但公公的母亲为了延续葛家一脉香火,还是把孩子生了下来,并独自一人守寡多年把孩子带大了。”
这是过去的事,婆婆也很明了这一点,因此给陆春阳讲过这故事之后,又很快表态:“我们知道这事实在开不了口,可是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你愿意,我们明天就请医生先把葛瑞的的精子取出来。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女儿,将来你可以带着孩子在家里再找人结婚,我们也会对他好。或者你把孩子留给我们,你有合适的嫁出去,我们也不打扰你……”
婆婆深思熟虑之后的一番话,让陆春阳彻底乱了方寸。“我当时就跪下来想扶她起来,她一开始说我不答应就不起来,后来看我也哭得厉害,可能又觉得过意不去,还是起来了。”
此后,陆春阳再见公婆,便添了莫名的负疚感,而婆婆始终以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父母亲友一致反对
昨日一早,陆春阳将此事告知母亲,父母紧决反对。“这可不是小事情!你知道单亲妈妈有多难?试管婴儿质量不高,如果生下来有个残疾什么的,老人再不愿意要了,你怎么办?再说你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没有完整的家,多可怜?你承担得了这些责任吗?你还年轻,你自己的幸福都不要了吗?”
其他亲友劝陆春阳的,也是同样意见。
她私心里其实也是倾向于这一选择,然而面对公婆,却实在开不了口。
昨日中午,葛瑞被公婆从南京的医院刚接回到郊区的家中,刚进家门没多久便停止了呼吸。陆春阳抚着亡夫遗体哭得撕心裂肺,婆婆哭了一会,又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过来安慰她:“小阳你不要太难过,我们一大早已经通知医生把该做的工作都做了。你给他生个孩子,他走得也会安心,以后有了孩子陪着,你也会少一点痛苦……”
一席话让她无言以对。“现在这件事成了公婆的唯一安慰,他们抱有很大期望,所以还不是特别悲伤。如果我拒绝他们,他们会感觉我丈夫又死了一回。可要叫我答应他们,这责任太重大了,我背负不了这么沉重的道德负担……”
-律师观点:女方不生育权受法律保护
如此两难境地,陆春阳何去何从?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姜志民律师称,从法律角度来讲,陆春阳完全可以自主作决定,法律保障成年人的合法生育权,意味着她可以不受任何人干涉与强迫来自由选择是否去怀上丈夫的孩子。
但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讲,夫妻一方死亡时,婚姻关系就自动终止。因此虽然目前的医学手段可以保存下葛瑞的精子以供女方受孕,但这一受孕过程在男方死后发生,严格来说,将来出生的孩子就不是婚生子女。
姜志民称,因此案中存在一定特殊性,应当说将来孩子出生后一般不会遭遇非婚生子女的一些麻烦与歧视。
如果陆春阳最终决定还是替夫家延续香火,姜志民律师建议她最好与公公婆婆签订协议,将一切承诺以书面形式确立下来。但为确保协议有效,在协议中不应当将陆春阳生孩子作为交换条件。
姜律师还指出,如果陆春阳最终决定不接受公婆的意见,拒绝怀孕,也不影响她作为死者妻子所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为尊重当事人隐私,文中陆春阳、葛瑞均为化名。)
作者:吴聪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