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到水塘洗澡被淹死后,母亲对他人产生怨恨,趁他人家中无人时,将老鼠药投放到其厨房的面缸里,致4人中毒。8月27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蓉(化名)有期徒刑13年,并承担民事赔偿9525.67元。
2005年农历7月的一天下午,李蓉的儿子刘某与小伙伴到村后的水坑洗澡时被淹死,在附近的黄某(5周岁)当天将此情况告知了其奶奶崔某,崔某认为小孩戏言不吉利、不真实,没有将该情况转告给李蓉。李蓉及其家人当日多处寻找,后在村后水坑发现刘某尸体。李蓉得知崔某较早知道此情况,就对崔某及其家人产生怨恨。2006年3月下旬的一天,李蓉趁崔某家中无人时,将两包老鼠药投放到崔某厨房的面缸里,导致崔某及其两个孙子、一个孙女在吃晚饭时出现中毒症状,几人后经抢救脱险。
记者韩景玮 通讯员张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