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地产开发商于瑾在举报原辽宁省抚顺市市委书记周银校期间,被通缉、逮捕、关押、审判,后被宣判无罪的案件经过一波三折之后,终于尘埃落定。这一案件因广泛受关注而引起辽宁省有关部门和抚顺市领导高度重视。记者今日获悉,于瑾被一审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未提出上诉,原公诉机关提出的抗诉于今年8月15日被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撤回,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1日作出准许撤回抗诉的裁定。抚顺市有关部门正调查于瑾受刑事追究的事实真相。
法院一审判决于瑾无罪区检察院抗诉被市检察院撤回
今年6月21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女开发商于瑾作出了无罪的一审判决。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于瑾作为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证据不足。指控被告人于瑾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罪名不成立。被告人于瑾辩称转让车辆时不知道被查封的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予以采纳。其辩护人认为指控被告人于瑾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应予采纳。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于瑾未提出上诉,而原公诉机关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在一审判决5天后的6月26日却提出了抗诉。该抗诉书称:被告人于瑾对人民法院的多份生效判决和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达到了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望花区人民法院(2006)抚望刑初字第224号刑事判决书中对于瑾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以证据不足,宣告被告人于瑾无罪,显属错误。
抚顺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这一抗诉案件过程中,抚顺市检察院认为望花区检察院抗诉不当,于2007年8月15日以抚检刑撤抗(2007)5号撤回抗诉决定书向抚顺中级法院提出撤回抗诉。2007年8月21日,抚顺中院裁定准许抚顺市检察院撤回抗诉。
刑事追究源于一起动迁纠纷此案涉及军产法院本不应受理
对于瑾进行刑事追究事件源于一起房屋动迁纠纷引发的诉讼案。在这一案件中,原抚顺县交警张绍骞等十多户居民因动迁安置问题,分别将于瑾担任董事长的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到抚顺市顺城区法院。这些诉讼最终都以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败诉告终。
于瑾对败诉结果是不服的,为此她始终在申诉。她认为,这些案件错误地认定了案件事实,错误地适用了法律。比如,此类案件不是法院所管辖的案件;这些住户当时在他处都有住房,不符合回迁安置条件。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因此案涉及军产,按有关规定,法院不应受理。顺城区法院于2000年12月25日写给抚顺中院的一份“情况说明”中也提到,按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法院不应受理。但是,顺城区法院不仅受理了,还作出了判决。
在此之后的2003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此类案件的请示有一个专门答复,明确说“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并可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此案争议的核心是张绍骞等十多户居民是否应予回迁安置。按照抚顺市政府当时专门下发的军产房屋拆迁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三证全、他处已分得住房的住户,原则上不予安置,但确系子女多、不够住的,由子女所在单位解决,单位解决不了的,由父母所在单位解决。”根据调查,张绍骞等十多户居民在他处有住房,不属于回迁安置对象。
这些诉讼案件一发生,于瑾就感觉很不正常,有人为操纵的迹象。于瑾介绍,有一个当事人的亲属在顺城区法院,此案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这名法官都在办案。为此,在诉讼中,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请求顺城区法院回避,但被驳回。特别是此案在执行过程中,2001年12月21日,当事人齐国文等9人持顺城区法院介绍信联系刊登悬赏公告。2002年5月9日,当事人齐国文、马贵文曾持盖有顺城区法院公章的印有辽宁省抚顺市郊区人民法院调查证明材料字样的介绍信到工商机关了解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问题。
辽宁海外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注册资金出资到位,对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顺城区法院却将公司股东于瑾追加为被执行人,查封、冻结、扣押于瑾的私人财产。
举报周银校后被通缉并羁押此案已引起辽宁省和抚顺市的重视
在于瑾举报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期间,案件的发展更令人瞠目。2005年5月8日,于瑾被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公安分局网上通缉了。在《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案件类别”一栏上写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涉黑。还在“在逃类型”一栏写道:刑拘在逃。2005年10月6日,于瑾被顺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了。在于瑾被羁押期间,2006年7月3日,顺城区法院将于瑾及其儿子的生活必需品及住房全部拍卖。于瑾被抓时,还导致于瑾借用的案外人朱某名下的一辆奥迪高档轿车被扣押至今。
于瑾对记者说:“令人欣慰的是,辽宁省有关部门和抚顺市领导对此案予以了高度重视,抚顺市市委书记周忠轩作出了重要批示,抚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淑雅亲自了解案情,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就在8月16日,曾任军产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市信访办主任的姚峰曾亲自找到我核实有关情况。”
于瑾说,我这不是为我个人打官司,因为我知道,所有这些问题,只是极少数人所为,不清除这些害群之马,会严重影响抚顺市的公众形象和发展环境的。
她最后对记者说,总有一天整个事实真相会水落石出的。到那时,我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投身到抚顺市建设队伍的行列之中,为抚顺市的经济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心,一份力。(霍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