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湖南本土笑星胡建林状告长沙旁博私人侦探所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在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庭审后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长沙旁博私人侦探所侵犯原告胡建林肖像权一案事实成立,被告不得再使用印有原告肖像的名片及广告,并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用书面形式向胡建林赔礼道歉。
一直在“地下”运行的私人侦探社,因为这起肖像权官司走到了台前。一审败诉后,长沙旁博私人侦探社负责人康雷主动约见《法制周报》记者,自曝私人侦探行业不为人知的灰幕。
对于胡建林将自己告上法庭,康雷无法理解。他表示两人早在几年前就认识,2007年元月中旬,两人还面谈过由胡担任侦探公司形象代言人的事情。“当时,他给了我一份某植物口香糖的广告,建议我就用上面的图像。”康雷承认,那次面谈并未涉及费用问题。
2007年3月份,康雷用胡建林的图像制作了100份户外广告和100张名片,开始散发。2个月后,胡建林发现印有其图像的户外广告后,找康雷交涉并索赔10万元,但康雷只愿意出4万元。意见不合的双方于是走上了法庭。
不过,胡建林的说法与康雷并不一致。他承认曾经和康雷谈过形象代言一事,但自己当时并未答应,更没有拿过印有自己照片的包装袋给康雷,“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照片。”康雷说。
在解释为什么只索赔一元时,胡建林说:“我并不是为了钱,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给他(康雷)一个警醒。”胡建林称对这场官司的胜诉满有把握。
灰色行业的尴尬
让康雷尴尬的不只是这场官司。
1993年,公安部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有关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都未曾发生改变,这让康雷“没法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职业,只能说自己是待业青年。”康坦言,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不合法,但“市场很大”。
即便如此,侦探所仍与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进行过有效的合作,有些部门甚至主动接触他们。“我从1999年涉足这个行业以后,这种合作就没有中断过。”康雷说,迄今为止,他创立的旁博侦探所已是全长沙私探行业规模最大的机构之一,拥有18名工作人员,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
由于没有合法身份,私人侦探的调查也很艰难,他们在蹲点取证时,常常会被小区的物业人员和保安误认为小偷抓起来。
2002年,侦探所配合警方前往云南和缅甸追捕一个贩毒集团,一位侦探神秘失踪一个多月后才被警方在缅甸某少数民族部落找到。原来,按照该部落风俗,有女儿待嫁的人家,会把一条凳子放在自家门口,如果有男子看上了这家的女儿就会坐到这条凳子上,然后到女方家成亲。该侦探不懂这个习俗,在休息时坐到了一处凳子上,结果被女方家人强逼成亲。
康雷告诉记者,私人侦探所的业务主要分成几大块,包括协助公职机关的调查,接受商业机构的商务调查以及民间调查等。其中,协助公职机关的调查业务占到总业务量的10%左右,一些政府机构如果觉得通过正常手段无法实现工作目的,就会将业务交私人侦探来做,如公安破案、海关缉私、计生部门查超生和计外妊娠等等。
此外,商务调查占到私人侦探总业务量的30%左右,一些大的公司调查竞争对手的情况,也会主动找私人侦探。康雷举例说,某德国品牌手机调查某韩国品牌手机在湖南的市场情况,就一直是他的稳定业务,每年有10多万元收入;而在一次配合技术监督部门查处假脑白金的行动中,康雷得到了所查获假货总标值100多万元的10%的报酬。
康雷透露,民间调查是私人侦探业务的主体部分,约占6成左右,而婚外情调查又占其中的85%,这些业务基本上都是律师事务所介绍过来的。他说,长沙市内一些著名律师事务所都与其有密切联系。“有时一天可接五六个单,但由于人手不够,一个月也就做十个单左右。”康雷说。
即便没有合法身份,巨大的市场还是吸引了不少人参与私人侦探,康雷告诉记者,长沙市私人侦探机构已有近30家,但它们都无法注册,除非使用咨询公司的名义。这些调查机构的业务范围“大抵差不多”,基本都是委托私人事务、追踪债务逃逸人、商业机密调查取证、应对第三者措施等。
康雷承认,私探行业利润相对较高。比如一张“室内照片”(指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偷情者的室内活动照片,室内摄像的情况与此类似)收费5000元,“室内摄像”收费6000元,外地调查则在同类价格上翻倍,“至少10000元”,如果需要出省,如去新疆、内蒙古等地,收费就更高了,“一般都要3万到4万元”。在婚外情调查中,有些富婆要求提供加急服务,则会主动开价,“2万到5万都有”。
“粗略算下来,每名侦探的月收入基本上可以过万,”康雷说。自己这家侦探机构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纯收入超过100万元,但因为没有合法身份,所以纳税无门。“我想纳税啊,可是,哪个敢收?”康雷说,“一旦收了税,不就承认了我的合法地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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