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第三者插足的风波后,一对夫妻在家里签了一份协议,要求丈夫不能再次出轨。但是,该协议还是没能管住丈夫的腿。昨天南岸区法院透露,在女方两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相关证据表明,刘莲和方明是一对13年的夫妻,他们的女儿也10多岁了,原本是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但从2006年开始,夫妻之间开始闹起矛盾。
刘莲称,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还不错。但从1995年以来,方明就沉溺于赌博,经常在外面借钱来赌,并时常和他那帮兄弟伙酗酒,长期不管不问孩子的学习和成长。更让人气恼的是,方常常晚上不回家,夫妻间为此矛盾不断。近几年来,方明更是和异性有不正当关系。
考虑到孩子尚小,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夫妻二人在2006年7月6日订立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写道:“本着第三者插足风波,现对方明要求如下,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和异性来往……”二人还在协议书上签字画押表示确认。
刘莲称,没想到协议并没有管住方明的思想和身体,他反而“变本加厉、恶习不改”,导致夫妻分床而眠,并在去年9月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俩有感情基础,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遂在同年10月10日判决不准离婚。第一次官司后,方并没有改善夫妻关系的诚意,夫妻关系继续恶化。
方明却说,刘莲所说与事实不符。自己并没有沉溺赌博、酗酒,一般都按时回家,就算不回家也会打电话请假。而且,自己也没有和其他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
刘莲向法庭举示了周围居民的证词,以及所在社区居委会的调查笔录,证实方明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
法院为此认为,夫妻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现在刘、方二人夫妻关系恶化,主要是双方对于夫妻共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冷静对待,妥善处理而导致。而方明近年来越来越没有家庭责任感,经常外出打牌、酗酒,又不对妻子说实话,在与异性交往的尺度上也把握不够。由于调解无效,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涉及隐私,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罗彬 何健 汤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