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本市首例博客贩黄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前李某在博客上收录了30多篇淫秽文章,企图以此吸引眼球赚得广告费。
去年,李某在一次上网时,看到某网页打出了“挣点击率,赚取广告费”的广告,于是他立即注册开办了自己的博客空间。可如何提高博客的点击率,赚取更多的广告费呢?反复掂量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既便捷来钱又快的“好法子”———上传淫秽短篇文章。
2007年1月至3月短短两个月,李某往自己博客空间里上传了30多篇淫秽文章,点击率迅速提升到9万余次。因为在博客里传播不健康作品,李某不但没有挣到广告费,还被抓获归案。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日前已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作者: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