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妇联组织编撰的《“十五”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昨日发布,这部80万字的发展报告从全省视角评述了广东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健康等方面的发展状况等。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提到,这是广东省至今较全面反映广东“十五”时期妇女发展状况的研究报告,为促进妇女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报告》共分七个篇节,通过约请专家学者撰文等,收集了40多个有关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就业、家庭、健康等方面状况的调查报告,还有专家学者对这一时期妇女发展的理论研究和主要观点,既反映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实际状况,分析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特点,又总结了广东省妇女发展的历史经验。另外,还展示广东省妇女工作状况,比较全省不同地区妇女发展与经济发展状况等。
报告对广东女性离婚人口现状考察显示,女性离婚率呈成倍增长,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离婚率最高,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
城市女性推高离婚率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同1990年相比,离婚总数上升了3.1倍,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其中,女性离婚人数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男性,男性离婚人口仅增长了0.39倍,而女性离婚人口则从4.32万人到现在13.15万人,增长了2.05倍。而且城市也取代农村成为离婚率最高的地区,城市女性,是将城市离婚率推高的“主力军”。
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离婚率名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州、韶关、珠海、河源和梅州,同10年前相比,广州离婚率的增长速度达到63.56%。
学历越高 离婚率越高
报告显示,广东离婚人口的年龄趋向年轻化,35-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占离婚总人数的20.15%,在此年龄段离婚的女性比10年前增长了2.61倍。中青年女性的离婚率猛增,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同龄男性。
女性离婚率与其教育程度的相关性比男性更加明显,女性离婚率前两位分别是大专和本科及以上,呈现出教育程度越高,离婚率越高的趋势。
而从离婚人口的职业特征比较分析中看出,在各职业大类中,广东省离婚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但是男女之间离婚率在职业大类的排序不太相同,其中女性离婚率最高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达到28.67‰,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的3.83倍,换言之,职业声望高的女性之于职业声望低的女性有着更高的离婚率。
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
对于女性离婚率的显著提高,有关专家认为,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导致自强、自立能力的增强是最主要原因,从现在离婚诉讼中70%-80%是女性主动提出便是很好的证明;另外,择偶观念、家庭观念、性事观念、离异观念的改变也是原因之一,原来男尊女卑、夫唱妇随的思想逐步让位于夫妻平权意识,传统认为“离婚不光彩”的说法也被抛弃,女性越来越重视婚姻质量。
不过,专家也提出,离婚率的提高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身心健康,也关乎社会稳定,因此不能无动于衷,除了大力宣传正确的婚恋观之外,有专家建议实行“别居”制度,即所谓“试离婚”,让当事人双方正式离婚之前,分开生活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非要离婚,通过“别居”形成缓冲带,进行感情冷处理。而考虑到住房等因素,专家建议可在广州、深圳等较发达城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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