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夜,萧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文慧,驾驶一辆警车撞上本县居民刘兆群,并拖出450米,发现刘兆群死亡后,陈文慧逃逸。不久,陈文慧的妹夫去警方“自首”被识破。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陈文慧涉嫌故意杀人罪受起诉,宿州市中院将于今年8月23日在萧县开庭审理此案。陈文慧的妹夫因涉嫌包庇罪,也将同堂受审。
酒后驾警车撞人拖行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文慧,男,原任萧县财政局副局长,2006年11年1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经萧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被批准逮捕,并以故意杀人罪向宿州市中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6年11月14日21时许,被告人陈文慧酒后驾驶皖L-0333号警牌轿车,沿萧县县城健康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至健康路中段探索网吧附近,与迎面的车辆会车时,该车轧过路面上南北长约十五米的建筑堆积物后腾空落地,撞上骑自行车向南行驶的被害人刘兆群,后又继续前行将刘兆群向南拖行450米。
被告人陈文慧把车开到回家路口处停车后,看到汽车的保险杠烂了和北面路上有警车,便将车辆隐藏后步行到现场,发现路上有人已死亡,又把车开到萧县技术监督局附近隐藏。
出事后找妹夫顶罪
据公安机关调查,出事后,陈文慧打电话给其妹夫朱克武,让他从淮北市赶到萧县帮自己顶罪。之后,朱克武到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警方在讯问中发现,朱克武的交代与警方掌握的事实不符,且自相矛盾。
经警方调查发现,死者被嫌疑车轮撞击并发生侧翻,中下身前侧与小轿车右侧发生顶撞,身体两端朝向车头弯曲,形成包裹效应前移直到嫌疑车辆减速或者停止,致使死者接触路面的衣物和人体组织形成以摩擦为主的破损。但是,朱克武对一些细节毫不知情,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朱克武其实是“替罪羊”。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朱克武,男,濉溪县人,2006年11月15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经萧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包庇被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克武明知被告人陈文慧开车撞了人,为使其逃避法律追究,主动顶替陈文慧到萧县公安局投案,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的供述,已构成包庇罪,并依法提起公诉。
半年出三次尸检报告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事发后的半年里,针对死者刘兆群的死因,在双方家属的要求下,相关部门共出具了三份尸检报告。
2006年12月8日,萧县公安局尸检报告结论为:刘兆群应系车辆撞击致以心肺损伤为主的多发性脏器损伤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此份报告与事实不符,要求再次鉴定。
2007年1月8日,宿州市公安局尸检报告结论为:刘兆群系车辆撞击、拖拉致心肺损伤为主的多发性脏器损伤死亡。陈文慧及其家属又提出质疑。2007年6月20日,省公安厅的尸检报告结论为:刘兆群符合机动车辆撞击致心脏挫伤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对于省公安厅的这份尸检报告,死者家属认为与事实有出入,但是为了让此案早日走上法庭,暂时没有提出第四次尸检请求。宿州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省、市、县的三级公安机关都出具了尸检报告,但是结论的真实性与公安机关的级别高低无关。“主审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选择其中一份尸检报告成为审判依据。”
“如果采用的尸检报告与事实不符,我将申请再次鉴定。”死者的妻子说。(记者武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