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还在打,房子正被查封,事主却将此房卖了,昨日,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41岁的彭某有期徒刑2年半。
记者了解到,2005年1月,因房屋纠纷,佘某将胞弟彭某告上东西湖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彭某返还购房款12.4万元及银行利息。佘某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彭某夫妇位于将军花园的一套85平方米的住房。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于2005年1月28日下达裁定,将该房屋予以查封并张贴了查封公告。同年2月3日,法院向彭某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余律师送达民事裁定书,余律师将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告知了彭某。2005年7月14日,东西湖区法院判决彭某夫妇返还哥哥佘某购房款12.3万元。
出人意料的是,2005年10月25日,彭某偷偷将法院查封的住房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房屋中介人韩某,后将15万元房款带到深圳做生意。
今年3月28日,彭某被武汉警方抓获归案。庭审中,彭某未作任何辩解。法院认为,彭某明知房子被查封,擅自非法处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致使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不能执行,严重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正常活动。(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张珍珠 实习生鲁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