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厚厚的案卷,800多页讯问笔录,办案人员略显疲惫的眼神……经过近两个月的连续奋战,乌鲁木齐市首例网络传销案的传销结构浮出水面。8月7日,此案的两名高层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8月16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向记者讲述了这起网络传销案的侦破始末。
接举报工商人员“卧底”查传销
6月27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次日在南山某假日俱乐部将举办外来人员参加的产品介绍会,可能是非法传销活动。市工商局着手进行调查,同时派遣两名工作人员“卧底”其中,根据工商人员从该营销部网站上获得的资料和两名“卧底”发回的信息,工商部门认为这里涉嫌传销活动。
6月29日,工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该窝点进行查处,在现场发现有近80人在上课。
执法人员随后将主要人员谢某等人带回工商局协助调查,收缴涉案金额100万元左右。7月1日,此案移交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新疆某乳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营销二部负责人谢某(女)和肖某(合作关系)当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销售不畅嫌疑人瞄上传销模式
嫌疑人谢某,39岁,阿勒泰人,大学文化程度;嫌疑人肖某,29岁,甘肃人,中专文化程度。根据嫌疑人的交待,两嫌疑人自2005年10月在乌鲁木齐做某牛初乳二级经销,但销售情况一般,一直到去年6月总销量才达10万余元。偶然的一次机会,他们看到了别的单位用发展会员的形式做销售,销售量很大,很短时间内就能看到利润,因此他们也开始按照发展会员的形式做销售。“两嫌疑人发展会员主要是通过互联网,他们为此设立了两个网站,一个是专门介绍产品的,一个是发展会员的。要成为会员必须购买牛初乳的产品——钙片和胶囊,当然在给人介绍产品时,他们不会提到加盟会员的事,因为他们担心被人识破他们的骗局,不上当。直到对方买了产品,他们才会诱骗购买者成为他们的会员。”民警说。
金卡会员要买11920元产品
在民警的讲述中,这起案件的网络传销结构图在记者脑海中也更加清晰。
从警方在该公司现场查找到的佣金制度上看,会员的级别、完成任务量及享受的代数等都规定的十分明确,而且还有制度解读。公司以每份298元的倍数将会员分为业务员、铜卡会员、贵宾卡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五个等级。通过网络确认会员完成销售任务和发展下级会员完成销售任务,对会员予以包括任务奖、组织奖、代数奖、重复消费奖,按5%至20%不等奖励或提成。
也就是说,如果要成为一名会员除了要购买298元的产品外,还要交纳158元的资料费。要想成为一名金卡会员,必须要买够他们11920元的产品,其次每十天要买300元产品。会员根据级别不同享受8~5.5折不等的折扣,而他们提货价仅仅是销售价的2~3折。
会员和谢某等人购买产品以及返现交易都是通过网上交易,会员们将钱打进谢某的个人账户,同时也将自己的银行账号提供给谢某用于购买产品后的如期返现。整个运作系统没有财务账,收入支出都是谢某、肖某两人操作。
千余参与传销者无一人报案
民警通过登录该公司网站,发现注册的会员已达1000多人,大部分来自新疆的北疆地区,他们中间见过谢某和肖某的只有个别几个人。而且网站服务器是在国外。
在谢某的进货记录中,警方注意到,从2006年7月到被抓获前,谢某有120万元的进货记录,而会员们打到她账户上的资金已达到300多万元。
在警方进一步的讯问中,两名嫌疑人供述了他们现在处于创业阶段,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口碑”,所以非法获利的资金全部返还会员。
也许由于这种或其他的原因,初尝甜头的千余名参与传销者至今无一人报案。被抓前,两名嫌疑人正在筹划到海外发展业务,第一站选择的是越南。
法律缺位大多参与者无法惩戒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说,经侦支队三大队从去年成立以来共受理3起传销案件,总涉案价值达700万~800万元,涉案人员数千人,而警方目前面临的难题是,按照目前的法律,很难对参与者做出有效惩处,只能进行“思想教育”。这又会造成部分参与者继续沉迷其中,做着发财梦。(记者 刘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