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小陈从学校宿舍楼跳下去以后,他的日记本被学校扣留了,为了要回这一涉及孩子隐私的物品,小陈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19岁的高中生小陈的父母代为起诉称,2007年3月17日凌晨6时左右,因迫于学校要求以社会生源的名义报名参加高考的压力,小陈从学校学生宿舍四楼窗户跳下,摔成高位截瘫。此后,学校以整理小陈物品为由,将小陈的生活日记本非法扣留,并在校领导间相互传阅多次。小陈父母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要求学校立即返还日记本并当庭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对于起诉,校方答辩表示,小陈在跳楼前有过几次违纪行为,作为社会生源参加高考的要求是小陈和其父母提出来的,他的跳楼和学校方面没有因果关系。
上午8点半,坐在法庭外休息室的小陈双亲作为证人等候出庭,他们二人神色黯然,表示19岁的儿子因为跳楼瘫痪在床,目前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我们今天就是想要回日记”小陈的大伯强调着此行的初衷,作为亲人,他们至今都没见过该本日记,也不知道其中的内容。
“归还日记本没问题!”开庭不到5分钟,校方代理人答允了小陈的要求,此时,庭内小陈的大伯和代理人紧绷着的表情缓和了不少,并表示可以考虑调解解决纠纷。
9点半左右,校方代理人夹着一个牛皮纸袋一路小跑进入法庭,随后他打开袋子从里面取出一本藏蓝色革质封皮16开大小的笔记本交给法官,于是,厅内所有人的视线集中在了法官的手上。
“我们不同意调解并坚持要求校方道歉”继续开庭,小陈的代理人盯着法官手中被翻动的日记本说,他表示,这是刚才得到的还躺在床上的小陈的意见。而校方则表示,日记里只是几篇记录了生活感想的小杂文,并不涉及隐私,校方留存日记一方面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另一方面也是想搞清楚小陈跳楼的原因,消除不良影响。
当法官将日记交到小陈家人手上时,他们捧着这个蓝皮本子,表示今天到法院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