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徐欣和周健大学毕业,徐欣一心想进正规单位工作,而男友周健更倾向于创业。在周健不断地说服下,徐欣同意和他一起创业,帮别人设计平面广告。
徐欣是学广告出身的,而周健是学营销的,两人的组合可谓是黄金搭档。可创业需要前期资金投入,徐欣的家境相对较好,周健主动上门和未来的老丈人商量,打借条借走了5万元。很快小店在成贤街开业了,工商登记在周健自己的名下。徐欣负责店里的接待和广告设计,周健则四处奔波拉业务。
“我把这个店当自己家的,认为这一切都是为将来我们的小家做积累,所以根本没有想到按月拿工资,钱都在周健那儿,平时吃饭买衣服都是他付钱,我也没有其他的开销。”
徐欣说,他们的小店后来生意渐渐上了轨道,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还雇了一个东南大学的学生做兼职。然而就在上个月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周健向她提出分手。
“我不知道他态度为什么那么坚决,而且就在提分手的前一天他一个人跑去我家把当初借的5万元还给了我爸爸。”
徐欣说,本来她很想挽留这份感情,现在看周健的态度,自己已经寒心了。“分就分吧,可我和他一起创业的3年一分工钱都没有拿过。既然要分手,大家就明算账,我希望他把这3年的工资给我。”徐欣找到法援热线,询问她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记者把徐欣的想法告诉周健时,周健用很平淡的语气说:“她脾气不好,想来想去我们不适合结婚。既然她要工资,我给她800元一个月,算36个月。但我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我可以给她打欠条。”
徐欣对周健开出的工资显然不满意,“我毕业后进哪家公司拿不到800元一个月啊!”
那么,他俩之间的账到底应该怎么算?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王全凤律师分析认为,徐欣和周健的情况应该属于个人合伙性质,在徐欣退伙的时候她应该按约定分得合伙收益,如果没有约定就应该平分。但如果徐欣没有证据证明合伙收益多少,明显对自己不利时,她可以向周健提出拿工资,标准可以参照同行业同工种的平均工资水平。(文中除律师外为化名)(记者 朱锐 实习生 唐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