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作案时一律手拿木棍、戴白手套,他们强行收取保护费、以暴力为后盾帮人解决矛盾并收取相应费用。昨日,以田成龙、李勇明为首的17人涉黑团伙在新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受害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组织严密歹徒一律手拿木棍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成龙、李勇明自2004年10月份以来,先后以其在郑州市矿务局附近开办的贵妃美容美发店、小翠美容美发店、红玫瑰美容美发店为据点,以在美容美发店内组织小姐卖淫的“营业收入”为经济基础,网罗被告人刘中华、冯大发、王小全、杨小兵、张孝友、李井虎、吴铁红、陈克峰、张银华、徐文、夏红、周春国、何春培等10余人为骨干,被告人袁森林、张登奎、冯果城、郭广卫、马建国、王建敏等社会闲散人员为成员,逐步形成了以田成龙、李勇明两人为“大哥”,团伙其他成员为“小弟”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为方便实施有组织犯罪,田成龙、李勇明二人要求“小弟”们随时听从其指挥和调遣。他们“出警”、“吃馒头”(出去实施有组织犯罪)时,一律赶到矿务局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或矿务局老法院门口集合,一律戴白色手套,一律拿木棍,每人每次可分得50元或者100元不等,个人不得擅自行动。田成龙、李勇明带人“出警”时人数一般在30至40人,最多的一次纠集了几百人。
无恶不作涉黑团伙四处插手
为获取经济利益,支持其犯罪团伙的不断发展,田成龙、李勇明及其团伙成员专门充当打手,插手矿区民事纠纷,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先后致伤10余人。同时,他们还对雇用他们的人和矿务局地区繁华地段的门店实施敲诈勒索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该团伙17名被告人共实施犯罪28起,强奸1人,致伤多人,其中轻伤3人、轻微伤4人,敲诈勒索他人现金68200元,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价值4470元,烧毁、砸毁他人财物价值606元。该团伙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并通过实施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新密市矿务局地区和煤矿采煤队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在客观上已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形成极大威胁,造成了新密市辖区内煤矿业秩序混乱,影响了整个矿务局地区的社会稳定,严重破坏和扰乱了新密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放火罪,抢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
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记者韩景玮通讯员任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