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网络上认识了中专女生罗某,骗取了罗某的信任。去年6月底,陈某以借钱给罗某为诱饵,强奸了罗某。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陈某19岁,初中文化,平时喜欢上网。初中毕业后,他到连江一所职业培训学校学习烹饪技术。罗某19岁,在福州一所职业中专上学。
此后,他们上网通过QQ认识,双方相见恨晚,很快就无话不谈。去年6月,罗某在网上向陈某提出借款3000元用于日常开销。陈某一口答应下来,并邀请罗某乘车到连江城关取钱。
6月28日上午,罗某赶到连江,陈某给了她一张里面没有钱的银行卡,骗说卡里有3000元,并要求她回福州再取。罗某回到福州后,发现卡里没钱,又折回连江找陈某。
陈某不忙着解释,先将罗某稳住,并带她逛街。吃完午饭后,他把罗某带到一家旅馆内休息。一进旅馆房间,陈某便凶相毕露,对罗某实施了强奸。(记者 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