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不同意检察官的说法,我本身没有危害他人的目的。”前天上午,湖北来京打工人员冯应进因冒充艾滋病人敲诈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法院查明,湖北来京务工人员冯应进是一家公司的送货员。今年4月,他上网时看到一篇关于一名大学生冒充艾滋病人进行敲诈的新闻报道。于是他把有关报道从网上下载下来,拼凑成一封敲诈信。几天后,冯应进将这封恐吓信通过快递公司寄给位于昌平区的王先生家中。信中称,其身患艾滋病,生命即将终结,如不满足其要求即对王不利,索要现金人民币100万元。
在法庭上,冯应进承认自己的行为。他表示,自己把报道上信的内容下载后,只是把被勒索对象的姓名改成了王先生,就直接发出去了。
法院认为,冯应进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指控冯应进犯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鉴于冯应进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冯应进有期徒刑3年4个月。(记者 吕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