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着空调可以享受高温费
省里的文件到企业主手里,变成了随意拿捏的橡皮泥。
据记者对通信、媒体、学校、房地产、IT、物流、家政及家装等十几个行业高温费的发放情况的调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高温费发放执行较好,而民营企业相对较差,尤其是一些服务性行业,如:送水工、家政员、装修工等高温费最没有保障。建筑工地、服装加工企业也不尽如人意。即使一些知名大企业如百货商店、大酒店、电子制造公司等也都无视高温费的发放。
即便是那些发放了高温费的单位,所发数额也差距悬殊,高的上千元,低的不到百元,甚至分文没有。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部分单位以高温费为名,为部门谋取福利。
一些单位发放高温费不是与高温下的劳动强度挂钩,而是与级别挂钩,完全成为一种特权:城镇职工享有高温费,农民工没有;还划分了三六九等:在编职工按最高标准发放,合同工按最低标准,临时工分文没有。不少临时工气愤地打电话向媒体反映:“他们坐空调办公室里拿钱,我们在大太阳下干活只是发点风油精、人丹和毛巾。”
普遍形成的惯例是:效益好的单位按标准发,效益差的降低标准,大多数干脆不发;有的单位用毛巾、肥皂、解暑药或者绿豆汤代替了事,并称“已将高温费打入防暑物品中”。
在浙江不少非公企业,高温费成为老板的恩赐,职工有没有高温费,全凭老板的一句话。一些老板还欺瞒、扣发、减少员工们应当享有的高温津贴,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有的称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高温补贴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强调。
职工索要高温费被辞退
“明明政府规定有高温费,公司为何不发给我们?”陶明成兴冲冲地找到领导问什么时候发高温费。他是浙江省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五金部数控车间的湖北民工,从报纸上看到宁波市劳动局发布的要求企业给职工发放高温费或冷饮费的公告,找到公司领导,但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于是,陶明成写了一份申请书,并将宁波市劳动局的公告抄了一遍附在上面,征集了100多名工友的签名后交到了公司,要求公司给员工发放高温费。岂料,老板不但没采纳建议,反而以他“煽动其他车间工人签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为由,当天就将他辞退。
“我们只是想让老板给发点高温费什么的,但自从陶明成发起联名申请被辞退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要了。”一位员工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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