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壶普通的茶水、两小碟平常的水果拼盘,不到半个小时的约会,便无端被“宰”了300余元。昨日,省城一位26岁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前段时间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网友,并在8月7日和对方约会了一次,不料却被带到茶馆“痛宰”了一顿。“哪里是什么网友?这分明就是职业‘茶托’嘛!”
读者报料:短短约会花费320元
刚刚参加工作的孙先生说起网上交友碰到“茶托”这件事,仍为自己的感情受到愚弄而气愤不已。
8月7日,孙先生在网上聊天室遇见一位网名为“月静独徘徊”的女网友,聊了半个小时后,发现对方谈吐优雅,感觉不错。于是他就要了女网友的手机号码,电话拨通后,该女子自称叫何月,双方约定下午6点半在濉溪路和蒙城路交叉口见面。
孙先生下班后准时来到约定地点。见面寒暄几句后,“何月”就热情邀请孙先生“到附近茶馆坐下谈谈”。孙先生并未多想,跟着女子径直到了一家茶馆。上了茶楼还未落座,该女子就迫不及待地点起茶、果盘等物品。对孙先生的问话,该女子就敷衍了事。20多分钟后,“何月”便以“家人来电话”为由,让孙先生以后再联系。
结账时服务员递过来的账单让孙先生傻眼了。“当服务员告诉我要付328元时,我都蒙了,哪有那么贵的茶和水果啊!”但碍于面子,孙先生付了320元后离去。然而,他随后再拨打“何月”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孙先生感到纳闷:“那个女子该不会是茶楼请来的‘托’吧?”
记者调查:不喝茶“美眉”就翻脸
8月8日,记者接到反映后决定一探究竟,便按照孙先生提供的手机1585696××××拨了过去。记者以聊天室朋友介绍为由约见“月静独徘徊”,接电话的女子直截了当地说:“先出来见个面。”然后,她就要求下午6时30分在濉溪路和蒙城路交叉口见面。
当日下午,记者如约来到对方所述地点,一个女子边打手机边向等候在路边的记者走来。与孙先生描述的一样,女子身高1.64米左右、棕色长发、没有背包、手里只拿了一个手机。该女子还是自称名叫何月,在南京做服装生意,刚刚来到合肥出差,除此之外再也不愿意透露其他情况。
随后,女子要求去附近茶楼聊聊。记者发现该女子“中意”的茶楼与孙先生被带去消费的茶楼是同一家。“这间茶楼在公路边,车来车往的非常吵,而且从外边看也很没有情调。”记者表示,“还不如打车到马鞍山路那边的茶馆。”对于记者的提议,该女子显得很不高兴:“太远了,不想去。”
在该女子的带领下,记者走进这家茶楼。记者发现,这家茶楼里面光线暗淡,环境很差。记者再次提出去别的地方,女子很不耐烦地说:“你都不喝茶,还有什么好谈的?”随后记者只好借故离去。
部门说法:“茶托”涉嫌不正当竞争
合肥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茶楼如果使用“茶托”来拉生意,就涉嫌不正当竞争。
另外,茶楼内的消费品应该明码标价。而如果消费者在茶楼内遇到强买强卖,或发现茶楼有涉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该女子与茶楼串通,使用虚构事实骗取对方消费或钱财的行为涉嫌欺诈,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关法律专家表示。(李志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