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便面企业在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的协调下集体涨价的消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对此的批评责难接踵而来。多数人质疑该协会推动方便面集体涨价属于哄抬物价,还有律师揭露出该协会自身资格也属非法。
昨天,本报记者独家得到了该协会的书面答复,从该协会事务局局长孟素荷的答复中记者获悉,在前不久参与国内方便面内部价格协调会议的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原是与中国食品科技学会面制品分会同属一个机构,孟素荷一方面是协会事务局局长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的秘书长。
-与面制品分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对于河北律师郝际广对该协会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质疑,孟素荷的书面解释称,实际上是两种称谓不同。她解释说,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成立于1994年,原名为米面与烘焙制品分会。2004年经过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为学会的二级分会,她本人担任该二级分会的秘书长。
因国际交流时的对应机构为世界拉面协会(IRMA),为了与该机构更有效地沟通,同时为了能代表国内企业界的整体力量,IRMA建议该“面制品分会”以IRMA中国分会的称谓平等参与交流,不存在隶属关系。孟说,“中国分会”只是“面制品分会”的工作内容之一,并不是平等的关系,之所以有另一种称谓,纯粹是为了交流方便,但基本上是沿用面制品分会的工作框架。
至于原协会以一个新的称谓开展工作时,这个新称谓是否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孟对此解释说,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但她补充说,“2005年时我们曾向民政部申请过”。
-郝际广律师:“一核两壳”属于违法
昨天,记者将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的上述答复反馈给质疑者———河北律师郝际广。郝际广认为,如果该协会挂出牌子而没在民政部注册,这种“一核两壳”的做法仍然违法。
根据民政部2004年出台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未经登记,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企业单位民意进行活动的。”郝际广说:“从面制品分会衍生出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该协会应该是想通过这个牌子扩大自身影响力,达到垄断业内企业的作用。但既然挂出这个牌子,就应该在民政部门注册,不然便是违法。”(记者刘砥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