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育到市场给夫找“二奶”
因犯重婚罪,丈夫和“新妻”被判刑
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她竟突发奇想从市场打工人员中找个人给丈夫当“妻”。
丈夫和新的“妻子”有了孩子,被他人举报。昨日,锦州义县人民检察院刘树琨告诉记者,这起重婚案在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丈夫和“新妻”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军和妻子张燕在义县同一个村子长大,两人在双方父母的许可下结为夫妻。
小两口感情一直很好,但是,结婚3年了,张燕一直没有怀孕。检查结果是张燕患有先天不育症。
张燕整天闷闷不乐,丈夫李军劝说妻子:“不就是不能生孩子吗,咱们过几年可以领养一个。”
但这也没管用,张燕思前想后,终于有一天,张燕提出:“我不能生育,给你再找人生一个孩子吧。”
几天后,张燕真的到家附近一个市场去,找到在市场里打工的20多岁的女子小芳。
张燕把自己情况和小芳说了,并将其带回家,当面将双方的情况介绍了,小芳也同意住在李军家。
当天晚上,无知的张燕荒唐地将“妻子”的位置让给了小芳,随后离开了家里。“你们一起生活吧,我到外面打工去。”之后,张燕就真的一去不返。
李军和小芳也觉得既然得到默许,就稀里糊涂地一起生活。两人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2006年,小芳为李军生了一个男孩。
到2007年初,小芳和李军在义县农村生活一年半多了,由于相处时间长了,彼此有了感情,小芳也觉得李军老实厚道、家里比较富裕,很想和他结婚。
李军对妻子张燕的感情淡了,也想和小芳成为合法夫妻。
一直到2007年,两人都没有张燕的一点消息。李军正打算先找到张燕,再到法院申请与张燕离婚。
此时,村里有人知道此事,向警方举报。
2007年初,李军和“新妻”小芳被带到了公安机关。
2007年4月,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此事究其根源是3人均对法律的无知所致。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重婚罪的构成包括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再次办理结婚手续,但形成了事实上第二次婚姻也构成重婚罪,李军和小芳不仅以夫妻的名义生活,而且还有了孩子,显然已经构成重婚罪。(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真荒唐!法律层面的先不说了,我们现在很怀疑张燕两口子到底有没有感情?爱情是自私的,张燕怎能与别人分享?张燕的丈夫更不该笑纳新人。这事情还没完,张燕回来怎么办?(李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