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爱犬也可能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只不过叫犬牌;主城拟禁养烈性犬和攻击性犬;在主城养狗,养犬人可能要缴管理服务费。颇受公众关注的《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昨日出炉,即日起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征求公众意见。
[品种主城禁养两类犬]: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主城等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烈性犬、攻击性犬的品种,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畜牧兽医部门确定。
据悉,一般管理区内可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但应在户外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不得出户遛犬,因免疫、诊疗等需要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由成人牵领。
目前不少家庭都饲养多只宠物,以后你要养两只以上宠物,需征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据征求意见稿,在主城等重点管理区内,办理犬只登记时,应出具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
[登记养狗先要办“户口”]: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主城等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实行登记、强制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饲养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制度。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应当自饲养之日起15日内,携犬到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收费孤寡老人养狗免收费]:据征求意见稿,在主城等重点管理区,养犬人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收费具体标准由市财政、市物价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核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但并非所有养狗人都要缴费,征求意见稿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人性化的规定,孤寡老人饲养陪伴犬,凭住所地居民(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证明,免收管理服务费。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遛狗主城遛狗须挂犬链]:征求意见稿规定,犬只必须进行拴养、圈养,不得散养。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依法制定的养犬自律公约,划定遛犬的区域和时间。
主城区重点管理区域内携犬出户的,犬只必须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领。携大型犬出户的,还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戴嘴套;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养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出行狗坐电梯须避高峰]:人给狗让电梯,这是很多高层小区的现状。征求意见稿规定,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伤人狗伤人一次送出主城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一次伤人记录的犬只,不得再在主城等重点管理区内饲养,15日内养犬人应到公安机关为其注销登记。
责任违法养犬将受罚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禁养区域养犬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重点管理区内未经登记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收容犬只,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未给犬只免疫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商报记者金蓉实习生倪乐叶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