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北来京打工人员冯应进因模仿新闻报道中的情节,冒充爱滋病人敲诈,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湖北来人务工人员冯应进是一家公司的送货员,由于感觉工资不高,他一直在寻找找钱的“路子”。今年4月,冯应进在上网时,看到一篇关于一名大学生冒充爱滋病人进行敲诈的新闻报道,于是他把有关报道从网上下载下来,拼凑成一封敲诈信。几天后,冯应进在北京市朝阳区城铁四惠站附近,将这封恐吓信通过快递公司寄给位于昌平区的王先生家中,以其身患艾滋病,生命即将终结,如不满足其要求即对王不利相威胁,索要现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后因王先生的妹妹报案,被告人冯应进敲诈勒索未得逞。
在公安机关,冯应进供认,之所以要选择王先生,是因为他给王先生送过几次货,王先生有别墅有车,应该很有钱。
在法庭上,被告人冯应进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被问到为什么要求给自己一百万时,他说,自己看到的那篇新闻报道上面,那个大学生在信中就是向他人勒索一百万,自己把这份信下载下来后,只是把被勒索对象的姓名改成了王先生,就直接发出去了。冯应进认为自己的危害性不大,因为自己把勒索信交给快递公司后,被通知说王先生不在国内的时候,自己反而觉得高兴。他说:“我承认我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不同意检察官的说法,我本身没有危害他人的目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应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指控被告人冯应进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冯应进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冯应进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作者: 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