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帮助受害的哥抓住一名偷手机的贼,张立新认为自己立了大功,符合警方承诺的“奖励万元”条件。没想到接警的派出所再三感谢后,却只给了他60块钱奖励。
昨日,东屯渡派出所民警、110民警对此解释,警方承诺的奖励范围只包括“两抢一盗”案件,张立新抓获的是涉嫌偷盗手机的犯罪嫌疑人,并不属于奖励范围。
张立新是湘乡人,在长沙打工。7月30日晚11时许,张立新骑着自行车经过高岭路旁的长沙农科防水建材大市场(简称农科大市场)。突然,旁边一辆的士上窜下两名男子,的哥大叫“抓贼”追了下来。张立新赶紧骑车追去,配合的哥抓住了其中一名男子。之后,张拨打了电话报警,并乘着的哥的车将嫌犯送到了马王堆派出所。由于案发地属于东屯渡派出所管辖,后又将嫌犯送到东屯渡派出所。
录完笔录后,的士司机将张送到农科大市场,但张立新没有想到,的哥连感谢的话都没有对他说。
前日早晨,想着抓获一名“劫匪”有万元奖励,张立新特意赶到了东屯渡派出所。该所肖副所长说了一些感谢的话,告诉他这个不属于“两抢一盗”,后给了张立新60元钱。对此,张立新感到十分不解。
“市民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确实有奖励。”接警民警周军介绍说,“两抢一盗”特指抢劫、抢夺,盗窃机动车辆,主要是汽车。“他说的是抓获一名劫匪,但是不是劫匪是以受害者笔录为主。”
“这是一起普通的抓贼事件,是没有什么奖励的。”周军说,民警已经反复告诉张立新,但对方觉得民警欺骗他。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110一名值班接线员。该接线员表示,抢劫、抢夺、盗窃机动车辆是以受害人报的案情为准,现在只针对“两抢一盗”进行奖励,至于其他奖励要咨询管辖地的派出所。
(作者:陈斌 黄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