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300个电子眼,有317个没通过质检、科研部门的联合“体检”,将被拿下或更换。而一些地方交警部门和开发商联合乱安电子眼,按五五分成。
部分交警部门同开发商五五分成
昨日,是全省规范电子眼和限速标志专项治理行动的第10天,质检、科研部门对全省1300个电子眼认证核对,发现,其中317个不符合技术规范,需要调整时间或清晰度,或更换。郑州市区447个电子眼已全部通过质检。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在全省“两项规范”(规范电子眼和限速标志)专项治理情况通报会上说,交警总队督察组暗访发现,部分市县交警部门联合开发商安装电子眼,利润按五五分成。“投资500万元,一年就可以赚2000万元,这和抢劫有啥区别。”张益民说。
鹤壁淇县16公里设11个限速标志
调查发现,各地开展规范限速标志专项治理行动也存在问题。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说,开封一些地方,将全县12处限速标志全部撤除,“走极端”。另一个极端是,在鹤壁市107国道淇县段,16公里共设路口、村庄限速牌11处。
王德周说,如果督察中发现限速标志设置不合理等现象,将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出现问题的大队长或支队领导,坚决调整。”
我省还将增设电子眼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介绍,本次专项行动是要更充分地发挥电子眼的作用,清除它的消极影响,而不是对它的否定,今后我省还将大量增设电子眼。
另据了解,全省“两项规范”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到8月23日。(记者张毅力通讯员陶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