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天很热,我的心却越来越凉。”昨天,市城管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创卫进入冲刺阶段以来,他几乎天天都跑市区各处医院,因为几乎天天都有城管队员被刺伤、砍伤、砸伤甚至烧伤。据统计,近一个月来,城管和“走鬼”之间的摩擦有愈演愈烈之势。
暴力频发事出有因
城管和“走鬼”之间的野蛮执法与暴力抗法,事出有因。
7月20日上午11时,黄埔大道员村山顶路段,卖水果的一名中年妇女被城管“抓现形”,拉扯之中,该妇女的儿子冲上前就给了城管队员一剪刀,直穿腹部。其实,“走鬼”也好,城管也罢,两头都冤:儿子看到母亲哭喊,血气上涌终遭牢狱之灾;城管秉公办事,却遇飞来横祸。
一位工作人员私下里表示,这段时间暴力抗法频发,有部分原因,是城管、“走鬼”都被“逼急”了———
最近一个多月来,创卫攻坚,很多“六乱”被一一清理,卫生死角没有了,乱张贴隐形了,积水垃圾不见了,而活的“六乱”之首———“走鬼”则被纳入集中管理。很多城管队员一天工作16个小时,人人划定一块“责任田”,责任区域出了纰漏,从当事人到主管领导都要担责任。如此压力下,城管队员一方面加大了巡逻密度,一方面也难免“心火上升”,处理态度粗暴,有之;判断不准,也有之。
而“走鬼”则愁难揾食。以往“严打风”长不过一周,短则几天,几天不做生意,还可以在家吃老本;最近,却长时间“没工开”,吃饭都成了问题。冒着风险出街售卖,露头就被抓,眼看着生计没了,冲动之下“抄家伙”的,不乏其人。
城管走鬼各吐苦水
打人与被打,最终都不是胜者。挨刀子的自然遭受皮肉之苦,动刀子的要被刑事拘留,双方徒叹“我是苦主!”
一名因为故意伤人而被判刑的“走鬼”告诉记者,他家里已经一个多月揭不开锅了:“老婆带着不到两岁的儿子和4岁的女儿,根本没办法打工,平时就靠我贩卖水果为生。”辛苦一个月下来,不过挣六七百元钱。“上个月进了200多元的水果,刚刚拉出街就被城管逮住,想到失了摊子,半个月的生活就没着落了,看他们扑过来,我头脑一热就抽了水果刀!乱中伤了对方的肩膀。”最近,他被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半年有期徒刑。“我不过想讨口饭吃,却陷入牢狱之灾。再想到家里的老婆、孩子没饭吃,心都被揪起来!”
“如果我们脱下制服,“走鬼”放下担子,谁愿意喊打喊杀?”一位城管队员向记者叹息。多次亲见执法纠纷的白云区某城管队员告诉记者,他妻子已经勒令他3个月内辞掉城管工作。“每次执法,对方上来就要跟你搏命,同事有四五个都进过医院;前两天执法时,争执中一位‘走鬼’坐倒在地,3分钟内就冲过来十多位气势汹汹的老乡,我们却只有三四个执法人员,还好恰巧过来一辆巡逻的警车,否则不知道怎么办。”他撸起袖子,只见上面横七竖八的都是“走鬼”给他带来的刮痕:“旁人总说城管动手打人凶神恶煞,打人很开心吗?我们一样是受害者!”(记者蒋铮、曾颂)
-大城小议
走鬼非鬼,城管非钟馗
赶“走鬼”,如扫落叶,随扫随有。
在就业形势不妙的情况下,管“走鬼”,又岂是城管一家可以建功的呢?所以,这也让城管吃力不讨好,有时落到左右不是的地步。
“走鬼”是要管的,但管的办法要变。禁、吓、赶、缴,甚至于砸,都难以奏效,反而矛盾日增。总之,堵的办法是不行的。
大禹治水,改堵为疏,这是治水之法,也是治世之法。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历代朝廷对于绿林好汉的办法,到头来,总得改剿为抚。何况“走鬼”确是我们的“阶级兄弟”呢?
“走鬼”是生活迫出来的,政府原其情,谅其艰,给予出路。如给予一定的资助,给予一定的范围,让他们易于维生。“走鬼”不走,就不是“鬼”了。新社会要将“鬼”变成人。(林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