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轻人在路上走着,突然冲出几个“古惑仔”,手持钢管,二话不说朝着他们就是一顿暴打,3人在反击时失手将其中一名“古惑仔”打死!昨天获悉,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3家人主动赔钱并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3人被判免蹲大牢。据了解,这是我省出台《关于在刑事执法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意见》后,第一起“赔钱减刑”案件。
“街头争霸”双双被公诉
去年6月4日凌晨1点左右,骆科亮和镇雄老乡贾成云、黄厚东走到昆明市教场东路57医院附近时,突然遭到袁春丹、赵波等7人的莫名殴打,“我们素不相识,他们那么多人手持钢管,二话不说,冲上来对着我们就是一顿暴打。”面对那么多人的围攻,3人无路可逃开始反抗,打斗中他们用对方的钢管将赵波打伤,赵波经抢救无效死亡,贾成云也被打成了轻伤。
见事情闹大,当天袁春丹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民警相继抓获了其他参与打斗的人。“到现在都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打我们。”骆科亮等3人至今不解。事后袁春丹等6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而检察机关认为骆科亮、贾成云、黄厚东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也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
死者家属为凶手求情
今年5月28日,五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赵波的父母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1万余元。“赵波是家里的独生子,刚刚大学毕业,只等着领毕业证,现在毕业证发下来,儿子却死了!”赵波的母亲因无法承受儿子死亡的结果,多次住进了精神病院。
而年仅21岁的贾成云还是在校学生,黄厚东多次考取大学都因无钱而放弃了学业。法庭上,骆科亮、贾成云、黄厚东都认为他们是正当防卫,不应构成犯罪。
庭审前,法院组织了双方亲属进行调解,但因骆科亮等3人生活贫困,虽然表示愿意赔偿经济损失,但无法承担赵家人提出的15万赔偿。开庭后,承办法官努力促成双方和解,6月19日下午,黄厚东的家人来到法院,向法院交了8000元,“无论法院如何判决,愿意将这笔钱赔偿给赵家人!”7月3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骆、贾、黄3家赔偿赵家81600元,同时赵家人请求法院对3人给予减轻或缓刑处理。
3人被判免蹲大牢
鉴于骆、贾、黄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考虑到3人分别具有防卫过当、从犯、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情节,3人应当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且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因素,五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骆科亮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贾成云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黄厚东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后3人均服从判决,表示不上诉,随即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释放了3人。7月17日,法院将3家人的赔偿款共计81600元发放给了赵家人。据了解,这是我省出台《关于在刑事执法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意见》后,第一起被告人赔钱后获得减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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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赔钱减刑”制度
今年6月28日,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刑事执法活动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法院在审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要注重充分发挥民事调解的作用,妥善化解被害方当事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对于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履行损害赔偿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应当将此情形作为从轻处理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对一些过失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明显悔罪表现,并已征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应当将此情形作为从轻处理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作者:段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