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海边旅游旺季,不少游客纷纷报团,希望能到海边感受一下海水的清凉和海鲜的美味。然而部分旅行社却在此时对游客亮出了一张游泳“生死状”:要想下海游泳,必须先签协议,申明一切后果自负,否则就不允许游客下海。这个特殊的规定让很多游客感到颇为扫兴的同时也觉得难以理解。
“本来是要到海边好好游泳放松一下的,但导游却不让我们下海,除非先签协议。”王先生所说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让游客申明是自己主动要求下海游泳,且旅行社事先已经告知了一切危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己承担。“就算有危险,也不能签这样的东西啊,太不吉利了!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在推卸责任。”王先生表示,虽然旅行社说的有道理,但作为花钱旅游的一方,游客很难接受这样的安排。
“其实我们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游客的安全考虑。”一位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不让游客下海游泳其实是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参团出游的人大多是第一次到海边,看到海会感觉很兴奋,这时候下海很容易发生危险。”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只要游客不坚持,旅行社甚至都不会主动给游客安排吃海鲜,因为吃海鲜很容易吃坏肚子,而一些游客会因此对旅行社不依不饶。“本来之前没那么严,可是前不久刚刚宣判的游客在马尔代夫溺水身亡一案给我们敲了警钟———无论采用组团或是自由行的旅游方式,我们仍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所以我们不得不采取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记者了解到,在旅游意外险和旅行社责任险中都不包括海里游泳意外险,因此一旦游客游泳发生意外,责任的划分将很难明确。去年一名游客在以自由行方式前往马尔代夫潜水时不幸溺水身亡,法院前不久刚刚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组团社因告知不力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正是这个案子的判决让很多旅行社开始要求下海的游客签订责任自负的“生死状”。不仅如此,连自由行的组织者都开始发出“免责短信”。携程旅行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会在游客出发前用短信告知当地的天气预报,并发出下海游泳注意安全等提示内容,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这其实是旅行社推卸责任的一种借口。”专家表示,作为服务行业,旅行社的游览安排应该以满足游客的合理需要为前提,仅仅以安全为借口而不让游客下海游泳无异于因噎废食,既难以让人信服,也不符合这个行业的发展规律。(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