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这个名字,是与诗歌紧密相联的,名字加上诗歌,能否表明此人一定与“黑”无关?要相信,人有多大胆,李白就有多寒碜——以前,听人说李白是官迷,觉得有点新鲜;现在,又有人说李白是黑道上的人物,我反而觉得不新鲜了。“北大博士语出惊人,称诗仙李白是大唐第一古惑仔”(《大河报》7月28日)的新闻,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不但不“惊人”,而且觉得这只是一个很老套的营销伎俩。
根据这位古代文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讲师檀作文先生的一家之言,唐朝人李白原来是一个小混混,吃软饭、打群架、混黑道、梦想在闹市砍人……实乃唐朝排名第一的古惑仔。当然,为了证明自己的惊人之言是一门观点翔实可靠的研究,研究者照例会写一本书。
一个杰出的诗人,能否兼任“黑道人物”?我相信是可以的,就像思想家孔子也可兼任“丧家狗”,军事家诸葛亮也能充当“觊觎王位”之人,文学家司马相如也可以“劫财劫色、包养二奶”一样。一个再怎么伟大与崇高的人,要想找出他在生活中的污点,应当不会太难。现如今,许多影视明星、政治家、文化名人,很容易就被人找出绯闻,拿来活跃舆论空气,并快速生产出新的名人大腕。不过,从现代名人身上找绯闻,风险太大,一不小心就会吃官司、遭天价索赔什么的。这或许可解释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历史名人突然绯闻迭出了——反正怎么评价,被评价者都没办法从坟墓中爬起来诉诸法律。
檀博士发现李白是个“古惑仔”,将人们心目中的诗仙抹“黑”,当然并非毫无价值,至少他可以提醒人们在认识历史人物时要多动点脑筋。尽管如此,这些动作也实在有些小题大作、以偏概全,甚至哗众取宠。
李白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一个杰出诗人——他一生作诗无数,流传下来的也有近千诗篇。大唐历史与中国文学史,当然不会考虑李白与“古惑仔”之间的联系,至于“大唐排名第一”,则纯属檀博士的“发明”,而非“发现”。“古惑仔”一词主要来自于广东和香港,因一部电影而走红,常用来指称黑道上的混混,如果用一个书面词来代称,则首推“流氓”。那么檀博士为何喜欢选用“古惑仔”来抹“黑”李白?檀博士根据李白诗歌中的一些句子来评价李白时,是否还可以选择其他的替代词?
毋庸置疑,“古惑仔”一词比“流氓”显得更前卫。但比较起来,“流氓”一词更适合李白一些——使刀弄枪、炫耀武功、狎妓纳妾、纵情酒色、一掷千金等,这些都是众所熟知的李白放荡的特性。但正是他的流氓成性,成就了他的卓绝诗才。诚如朱大可教授所说,李白“使流氓和流氓话语都获得了一次奇异的美学照耀”。如果用“流氓”来肯定李白,显然无法激起人们的想象力。
檀博士以李白的“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等这些诗句来推断李白是喜欢打群架、梦想闹市中杀人的黑道混混,但如果以相同的诗句来理解李白是一个侠士也是可行的。结交豪雄、托身白刃,本身也是古代侠客的作风。李白《侠客行》中的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自古都是行侠仗义者热爱的千古绝唱。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一文中说到:孔子之徒为儒,墨子之徒为侠。“儒者,柔也。”当然不会危险的。惟侠老实,于是墨者的末流,以“死”为终极的目的。这说明,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侠客就已不是打架斗殴之流氓混混,而是愿意以死实现人生价值者。
综上所述,李白既可以是流氓,也可以是侠客,按照檀博士的理解,说成古惑仔也未尝不可,总之,可以根据发明者的偏爱或目的,随意修改其身份。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白的杰出诗人身份将使一切强加的罪名变得苍白,并使一切炒作的成果变成浪费行为以及读者几十块钱的廉价惋惜。(椿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