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的夫妻关系业已终止,男方却继续纠缠前妻,遭拒绝后竟然实施强暴行为。7月23日,经山东省东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翟合成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38岁的翟合成系东明县武胜桥乡牛口翟庄村农民。他与该乡崔寨村农民崔某原系夫妻。去年5月,两人感情破裂,经东明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翟合成仍对前妻崔某纠缠不休,但均遭到拒绝,于是翟合成怀恨在心。
2007年3月14日23时许,翟合成携带菜刀、水果刀各一把,潜入崔寨村崔某娘家,从堂屋的门缝中钻入屋内,用刀威逼着将居住在堂屋内的崔某强行带到该乡邢彦村翟某某(翟合成的姐姐)家中,在东屋内将崔某强奸。次日天亮后,崔某报案后将翟合成抓获。
由于庭审中翟合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被害人崔某的谅解,崔某也主动请求对其从轻处罚,且有未成年人子女需要抚养,法院遂从轻对其做出上述判决。(乔建设 穆法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