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8日晚7时10分左右,广州市天河区岗顶好又多超市东侧门外顾客休息区发生爆炸,4名顾客被炸伤。昨日上午9时,制造了这起爆炸事件的黄×昌在天河法院出庭受审,该起爆炸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黄×昌称,制造爆炸是为了挣快钱实现“开店的梦想”,爆炸发生后,他向居住地附近的棠下好又多超市勒索1000万元。据其交代,在制造爆炸事件之前,他曾向3家超市、商场进行勒索,但对方未予理睬,于是他决定先制造爆炸“扩大影响”。
多次勒索未果制造爆炸案
黄×昌,广东韶关人,36岁,去年11月28日下午,他携带自己制造的炸弹来到天河岗顶龙口西路好又多超市,在附近一厕所内引燃炸弹后,将炸弹放在好又多东侧门外休息区内排右侧第三张餐桌下,随即逃到对面的天河电脑城观望。10分钟后,随着一声巨响,炸弹爆炸,2男2女被炸伤,其中2名男子伤势较重,一人左上臂肌腱被炸伤,另一人右腿膝盖处被炸得血肉模糊,而两名女伤者伤势较轻。不过公诉方昨日表示,1名女伤者当时已有身孕,后来有流产的征兆。
爆炸发生后,黄返回其在棠下的制衣厂宿舍。12月2日,他打电话到棠下好又多超市,称自己就是几天前制造爆炸的人,要超市“做好拿出1000万元的心理准备”,否则将继续实施爆炸,并约定第二天谈判交钱。次日下午,天河警方在其住所将其缉拿归案。
被擒后,黄×昌向公安机关交代,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他曾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用短信、电话方式分别向天河区棠下好又多超市、海珠区东晓路万佳商场和海珠区墩和路某商场分别勒索6.8万元、20万元和8万元。由于对方均未理睬,他便想到先制造爆炸扩大影响,然后再勒索。
自称是想挣快钱开个店铺
昨日庭审中,黄×昌表情木然,话语不多。他在庭上称自己脑力不行,反应比别人慢。被问及为何向多家超市勒索钱物时,黄某表示,他想弄些钱开个服装店之类的商铺,以摆脱打工生活,而敲诈勒索来钱快。几次勒索未果后,他花了20多元买了爆竹、太空杯、温箱和螺丝钉等材料,在宿舍内制作了一个“土炸弹”。为加大杀伤力,他还在炸弹里面加入了螺丝钉。
最后陈词时,黄×昌拿出了一份长达两三页的“悔过书”。在法官的要求下,他结结巴巴念了几句:“我感到很后悔……向好又多和在爆炸案中受伤的群众道歉”。
鉴定书指案犯无精神异常
昨日,公诉方还提供了一份黄×昌的精神疾病鉴定书,结论是无精神异常,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黄×昌向公安机关交代前三次勒索未遂是坦白还是自首?公诉人认为,黄是在警方掌握了其部分勒索未遂的行为后,向公安机关交代情况,只能属于坦白行为。黄的辩护律师则辩解称,公安机关在前4次审讯都没有提及黄有3次勒索行为,第5次审讯时,黄×昌交代了以前的3次勒索经历,应当属于自首行为。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徐艳 罗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