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郑先生将爱犬空运到北京去参加一个比赛,没想到爱犬却死在飞机上。失去爱犬令郑先生异常悲痛,而责任方的态度更是令他气愤,“我的爱犬是4万元买来的,我要求责任方赔偿同等价值的狗,但他们却说要论斤赔钱给我。”
郑先生的爱犬“杰西卡”是一只从澳大利亚引进的边境牧羊犬,两年前购入的价格是4万元。郑先生带“杰西卡”参加各种选秀比赛,并且拿过冠军。“杰西卡”在温州养狗人的圈子里非常出名,可以说是一只“明星犬”。
因为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飞盘狗南北交流赛,7月6日,郑先生托朋友给爱犬办理航空托运手续,让其乘坐当天中午起飞的一架航班前往北京。没想到,当天下午郑先生的朋友去接货时,发现“杰西卡”已经死亡。
“运输用的木箱都被狗刨下了很多木屑。”郑先生气愤地说。他推测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把狗放到无氧舱运输,导致狗窒息死亡。
对于郑先生的说法,责任方一家货运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温州机场货运公司的郑炼经理予以否认。因为货主并没有在托运单上声明货物价值和购买保险,因此只能按照《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以每公斤货物赔偿责任限额100元的标准赔偿。郑先生的狗是31公斤,按照这个规定最多只能赔偿3100元。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们建议货运航空公司给予一定的额外补偿。对此,郑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律师提醒,货主将货物进行航空运输时,最好声明货物价值和购买保险。这样,一旦发生意外,将有利于索赔。(作者: 徐再杰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