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账竟然有这种搞法……”昨日,家住汉阳的刘玉坤提起外甥钟大卫直摇头。
2004年3月,钟大卫在汉阳购置了一套房产,找舅舅刘玉坤借了10万元,当面写下借条:“今借到老舅刘玉坤现金10万元,2006年3月前还清。借款人钟卫卫”。钟大卫的小名叫钟卫卫,刘玉坤看了落款没在意。
还款时间到了,见钟大卫没有还钱的意思,刘玉坤上门催要,不料钟大卫说:“我几时借了你的钱?你看清楚,借款人是钟卫卫,我叫钟大卫,你别找错了人。”
刘玉坤多次催债无果,反遭殴打,今年6月,他将钟大卫诉至汉阳区法院。法庭上,钟大卫掏出身份证说自己叫钟大卫,与钟卫卫不是同一个人。但刘玉坤的代理人出具了钟大卫所在社区和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证实钟大卫的曾用名是钟卫卫。
法院遂判令钟大卫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记者 余皓 张华军 余婷婷 曹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