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昨天,北京市海淀救助站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发放《致全体市民公开信》。
公开信中希望市民主动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宣讲救助政策及救助条件;在街头发现流浪乞讨者时,主动劝导他(她)到市救助站接受救助,遇到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及时与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联系,使对方得到及时救助;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钱物,防止一些好逸恶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人利用爱心、善心和同情心而骗取钱财。救助站还提出,市民的善举无可厚非,如果要行善,应通过政府开办的捐赠机构进行捐助,只要不直接向街头职业流浪乞讨者施舍,街头流浪乞讨现象会迅速减少。
海淀救助站站长表示,今年8月1日是国务院颁发《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四周年,这次宣传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醒市民同情弱者要分析情况,识别真伪,防止一些好逸恶劳的人利用市民的爱心骗取钱财,更不能间接纵容和支持不法分子利用和操纵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的行为。(作者: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