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七月二十日电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九日对“一二•二八”佛山灭门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文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当黄文义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出现在法院宣判庭时,显得比今年四月二十六日开庭时消瘦了很多,宣判现场约有十名受害者亲属旁听,包括黄文义的岳父蔡某及其二弟黄文希。整个宣判过程大约十分钟后结束,全过程黄文义一言不发,面无表情。
宣判结束后,黄文义的岳父蔡某说:“我们对法院的判决没有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文义因其亲属涉嫌经济问题被抓受到打击,精神上出现牵连、被害观念,还时常有被跟踪的感觉,经常怀疑妻子等人要加害于他,把妻子正常的关心行为当作是反常,因此产生了杀死妻子的念头。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凌晨二时许,黄文义在佛山市南海区其住所内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吵,其后黄文义持一把羊角铁锤先后把妻子、岳母、儿子、妻妹及一名雇工打死。清理现场并换好衣服后,黄文义驾摩托车逃离现场,并携先前作案用的铁锤,将另一妻妹骗至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后花园处乱锤打死。
法院认为,黄文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六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文义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黄文义案发时处于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疾病期,对其所实施的危害行为的控制能力有一定的削弱,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据了解,就在法院对黄文义宣判的前一天,“一二•二八”死于黄文义手下的五名亲属已在南海殡仪馆火化,黄文义的岳父和亲属及二哥黄文希参加了葬礼。另一海南籍的配药师梁秀花已于七月十三日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