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超市内放置了炸弹”,一个神秘来电顿时让家乐福超市长虹店陷入了恐慌。警方紧急疏散人群、搜寻炸弹,最终却发现这神秘电话的那头只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少年,为了6万元的出国费自编自导的一出“恐怖骗局”。日前,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超市里被放了炸弹”
2007年2月6日下午2点左右,家乐福超市长虹店的客服电话突然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我已在你们超市里放了炸弹!什么时候爆炸我说了算,叫你们老总给我打电话!”说完,该男子留下一个手机号码就挂了电话。
接连两次,家乐福超市长虹店都接到了同样的“恐怖”电话。建邺分局南湖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警方暂时还不能判断这个神秘来电所言的真假,为了以防万一,必须要先疏散超市内的所有人员,再对超市进行全面搜索。
此时,超市内正有许多顾客在购物,为避免因为恐慌而造成拥挤踩踏事故,民警决定撒一个“谎”:亲爱的顾客,本超市现在将进行紧急消防演习,大量警察同志已经进入本超市,在演习期间本超市将暂时停止营业……通过超市广播后,大量民警进入超市,劝说顾客有序地离开,在很短的时间内疏散了所有人群后,随即封锁了超市的所有出入口。
“引爆者”索要6万元
超市里的人群疏散完毕后,警方立即派出搜爆犬对超市内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搜索。
与此同时,警方也对这个神秘来电展开了侦查。刑警假称自己是家乐福超市经理助理兼翻译,拨打了那名神秘男子留下的手机号码。
电话接通后,对方称:在下午4点半之前,必须将6万元现金打到名叫李成的账户上,否则将引爆超市内的炸弹。为了防止该男子激动,“经理助理”称一定会将钱打到账上,让其冷静一点。
经过1个半小时的整体封闭搜索,至下午3时45分许,警方在超市内并未发现有炸弹,分析这很可能是那名男子虚构恐怖信息来敲诈钱财。随即,超市恢复了正常营业,但这场虚惊给超市及其内部各商家造成损失约10多万元。
就在警方进一步查询这个神秘来电时,第二天上午10点到12点两个小时里,这名男子又两次给家乐福超市长虹店打来“恐吓”电话,“我就是昨天放炸弹的人,要找你们老总,你们只有3个小时时间了”。根据这个信息,警方侦查发现这个电话是从山东济南打来的,男子周彬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随即迅速赶赴山东,在2月7日下午2时许将周彬抓获,并从其身上查到作案用的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等物品。
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神秘男子只是一个还未满18周岁的少年。经审查,周彬交代,他因为想出国,为了筹集这笔出国费用,他就从电视上、报纸上学到了打电话慌称有炸弹进行敲诈。
由于周彬未成年,在其到案后,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师为其免费辩护。考虑到周彬作案时还未满18周岁,最终鼓楼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