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从被告人黄贵那里追缴的赃款返还给了嘉禾县邮政局。黄贵被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
2004年至2006年,身为嘉禾县邮政中心储蓄所主任的黄贵,利用职务之便,将多位储户的存款以挂失、伪造冒领的方式套出,另加上其截留的单位下拨款,共非法占有人民币36万余元,此外,他还数次挪用公款共达110余万元。黄贵将这些非法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煤矿投资入股和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等。2006年10月2日,黄携带贪污的公款20余万元与情妇潜逃,当月23日,在重庆市被抓获归案。
鉴于案发后黄能主动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本人及其亲属积极退赃合计53.6万元,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