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7月13日电(冯昶 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劫匪邓某在二审期间提供线索, 协助公安机关缴获他人贩毒资金,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量刑时,给予他从轻处罚。
记者今天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认定邓某有立功表现,终审以抢劫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被告人邓某因其参与抢劫,于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邓某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成功缴获了毒贩莫某的赃款五十万元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