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溆浦县直机关“一把手”手上的“一枝笔”不好用了——溆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县直机关党政正职7月12日以后签有“同意报销”的发票,一律不得报账。
现行体制下的县级机关部门,副职分工负责的一般是业务上的内容,而人们关注的财权、人事权等敏感事项往往由“一把手”自己直接分管,“一枝笔”审批;有的部门“一把手”还将“一把握”、“一把抓”、“一言堂”当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于权力集中,增大了导致腐败的几率。
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该县出台了县直机关党政正职一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制度。该制度规定,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财务,同时限定分管财务的领导干部一定数额的财务审批权,超过规定数额的开支必须由集体研究。县直机关党政正职不能擅自决定重大财务开支问题。同时要求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负责把好“关口”,凡有党政正职签字报销的发票一律不得报账。
溆浦县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凡在规定时间发现未执行到位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对有关人员诫勉谈话。该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直机关“一把手”说:“党政正职签有‘同意报销’的发票,一律不得报账了,看起来是‘削弱’了党政正职的权力,实际上是对党政正职的一种‘爱护’,可以防止腐败的发生。”(记者 金中平 王继云)